用精準監管確保“網紅食品”質量
當前網絡食品店的數量急速增長,有些網絡交易平台疏於把關,導致各種假證、套證、超範圍經營的違法現象層出不窮。為此,省食藥監局相關負責人對“網紅食品”的炒作套路進行揭示,以提醒消費者。與省通訊管理局全面合作,開網絡食品綜合整治行動,通過核實網上食品的證照信息,從源頭精準監管。(5月8日《湖北日報》)
互聯網來啦,網紅也結伴而生。“網紅食品”讓一些美食愛好者趨之若鶩。尤其是社交媒體選購美食已成為一種消費“新食尚”當下,網頁上的介紹讓人胃口大開,引誘着人們忙着下單;與此同時,“網紅食品”的狐狸尾巴卻被揪出——無證銷售、質量問題、逃避監管……也讓人心存芥蒂,甚至是驚恐不已,畢竟“入口”的東西,不安全咋行。
“網紅食品”身份特殊,而一些違規者更是善於鑽空子。這其中的“黑套路”還是有跡可循的。一則推介起來光鮮誘人,卻不能出示QS許可證;二則營銷起來功效誇張,甚至將米酒被炒成“靈丹妙藥”;三則生產起來暗度陳倉,比如網紅麪包竟是過期麪粉生產等等,這些“黑套路”讓人防不勝防,加之消費者認識不足,就很容易被欺騙和傷害。
實際上,我國《網絡食品經營監督管理辦法》第九條規定,網絡食品經營者應當在網站首頁或者經營活動的主頁面醒目位置,公示營業執照、許可證件或者備案憑證;第十條規定,網絡平台發佈的食品信息應當合法有效,內容應當真實準確,不得作虛假宣傳和虛假表示,不得涉及疾病預防和治療功能。並且有相應的罰則。
“網紅食品”避免成為“曇花一現”,除去自身的合法合規經營,最重要的要靠“精準監管”來實現。一方面通過法律法規的完善,比如《上海市食品安全條例》就對提出了規範性要求,如實施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應辦理備案,以及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這就是在用“規矩”對“網紅食品”加強監管,使其在合法合規的道路上行進。
另一方面,也需要相關部門積極行動起來,有針對性的對網絡食品經營行為進行整頓;同時,對一些線下的“網紅食品”,暫時無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且經營食品符合食品安全衞生要求的小型餐飲服務提供者,可以採取人性化管理措施,將其納入臨時備案進行統一管理,並納入市場監管、消防、城管、環保監管範圍。
再者,於消費者而言,無論是追捧實體店還是線上的“網紅食品”,在購買時,也應該對這些食品的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地址等信息進行關注。這既是為了自身的食用安全,也可説這是一種巨大的監管力量。監管部門的能量畢竟有限,而人人都帶上一副“監管”眼鏡,一些不法之徒就會收斂,畢竟消費者是這些經營者的“上帝”。
“網紅食品”不能紅得快,黑得快,就要避免“黑套路”。其實,歸根到底,只要經營者履行好主體責任,網絡平台履行好是管理責任責任,監管部門履行好監管責任,消費者長久的吃上放心的“網紅食品”就並非是難事一樁。(楊玉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