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齋裏的“對策”研究
這幾年學生的畢業論文中,寫“對策”研究的比較多。這類論文的寫作有個基本的套路,一般是先介紹一下研究對象的現狀,分析其中存在的問題,然後剖析造成這些問題的內外部原因,介紹域外的一些做法或經驗,最後提出解決該問題的對策或建議,不外乎“制定相關法律”、“完善執法機制”、“提高民眾法治意識”等等。這樣的研究結論放在任何一篇論文中都不會錯,當然也都不會有實際意義和使用價值。
這類中規中矩的論文,只要過了“查重”關,通常情況下答辯也都會順利通過。只是難為了打成績的老師,因為學校往往會給幾個“優秀”名額,在這些“長相”相似的論文中,要想挑出讓人眼前一亮的文章頗不容易,最後只好“筷子裏面拔旗杆”,挑一篇稍微有特色的勉強完成任務而已。之所以出現這種情況,是由於論文的寫作者大多是未走出校門的在校學生,他們對紛繁複雜的實踐既缺乏感性認識,又沒有深入其中進行調查,這些在書齋裏提出來的對策,自然也免不了只能留存在書齋裏的命運。
當然,並不是所有的對策研究都是如此,有些在職研究生的論文固然也很“水”,但其中倒也不乏些許乾貨。比如有寫關於檢察院批捕現狀的論文,在分析司法實踐中造成依法無需逮捕結果卻依然被批捕的原因時,“關照”公安機關報批的“工作量”,就是學者們關起門來研究時想不到的;在涉及司改中實行法官員額制面臨的問題時,來自一線的法官們通常最有發言權;而對於《婚姻法》司法解釋適用中林林總總的奇葩情況,那些長期從事家事審判的法官定會侃侃而談,他們提出的對策或建議,或許在理論深度上有所欠缺,但卻可能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在評議這樣的論文時,老師們會很受益,而他們的“答辯”最終也會衍化成一種互動和交流。
對於一直“宅”在校園裏的學生,要想寫出高水平的“對策”文章來卻有點兒難。他們上過一些不太系統的專題課,讀過數量不多且內容龐雜的書,聽過幾場隨機舉行的學術報告,在實務部門象徵性地實習過一段時間,然後在沒有任何研究衝動之下利用便利的網絡拼湊出一篇文章,其結果貌似生產了一篇對策性的論文,實際上充其量只是做了下文字的搬運工,並沒有帶來多少智識上的收益。這倒也怨不得學生們,當寫作論文只是申請學位的一項“規定動作”,而不是純然出自研究的興趣時,“應付”就會成為一種常態。這種情況下,評閲老師若能遇到一篇語句通順、層次分明、結構合理的文章,那就真是該歡天喜地燒高香了。
因此,在功利驅動下的急就章,當達到其功利目的時,自然也就完成了它的使命,別説是“傳之久遠”,可能連作者都會很快忘掉自己的“大作”的。一個人只有在閲讀和閲歷都很豐富的情況下,寫出來的東西才可能或震撼人的心靈,或給人以啓迪。
盧梭是許多人都知道卻不一定熟悉的思想家,我們讀他的《人類不平等的起源》、《愛彌兒》或《懺悔錄》,探究他在《社會契約論》中的“高尚的野蠻人”與“迴歸自然”的可能性,卻往往忽略了他的生平。在《從黎明到衰落》一書中,作者雅克·巴爾贊曾有這樣的描述:“盧梭無論處境如何,都一直如飢似渴地博覽羣書,進行敏鋭的觀察,以此充實完善自己。他一生中的起伏坎坷使他成為一位獨特的社會人物。他在飯館端過盤子,也做過法國駐威尼斯使館的隨員;他曾在巴黎的小巷內同家人簡樸度日,也做過貴族府邸中尊貴的座上賓;他最後隱姓埋名居住在一個小村子的茅屋裏。因此盧梭除了是一個受寵的天才外,還是唯一的一位身歷每一個社會層次,從每一個層次的角度觀察過社會的社會批評家。現在成羣的博士藉助問題單收集材料,而盧梭當時都是親眼所見。”
我們無需去親歷盧梭那樣的生活,我們也不奢望成為他那樣的思想家,不過,做一個藉助問題單收集材料的博士或碩士或研究人員,這一點卻是可以做到的,而且這應該也是搞“對策”研究的人必不可少的工作。可惜我們的很多學生卻將這個步驟有意或無意地省略了。
無論如何,既然是對策性的研究,最基本的實際調研和資料採集工作還是必不可少的。而且退一步講,最起碼作者應注意能引起他人閲讀興趣的“對策”的運用,畢竟自己花費時間和精力寫成的文章,還需經老師的評閲,而他或許正是你這篇文章除導師之外的唯一讀者呢。(馬建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