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飛:人權事業新成就,讓雪蓮花開得更加鮮豔
作者:杨飞
國務院新聞辦1日發表《新疆人權事業的發展進步》白皮書。白皮書包括九部分,分別是前言、政治權利、公民權利、經濟權利、社會權利、文化權利、環境權利、宗教信仰自由權利和婦女、兒童、老年人、殘疾人權利。白皮書指出,不論人口多少、發展程度高低、宗教信仰差異,新疆各族人民都具有同等地位,依法享有相同權利,履行相同義務,公民的政治權利得到了充分保障。(6月1日新華社)
新疆是古絲綢之路的要道,是“一帶一路”前沿之地。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新疆各族人民遭受着外國侵略勢力、封建剝削階級和宗教特權階層的壓迫,社會地位極其低下,無法享有基本人權。新中國成立和社會主義制度確立後,尤其是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情繫新疆、心繫新疆各族人民,推動着新疆的人權事業不斷得到新的發展和進步。
政治權利有效提高。不論人口多少、發展程度高低、宗教信仰差異,各族人民都具有同等地位,依法享有相同權利,履行相同義務。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共有新疆代表60名,其中少數民族代表38名,佔63.33%。第十二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共有代表550名,其中少數民族代表363名,佔66%。在這塊多民族聚居的地方,公民的政治權利得到了充分保障。
公民權利不斷增強。公民權利,是為公民所擁有、為憲法和法律所保障的合法權利。截至2016年年底,新疆網民人數由2002年的44.8萬人增加到1296萬人,增速位居全國第三,普及率位居西部第一。這也足以説明,在公民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方面,新疆公民的表達渠道不斷拓展,表達方式更加多樣,表達訴求更加便捷。窺一葉而知秋,新疆公民權利增強成績可見一斑。
民生權利進步明顯。天大地大,民生為大。當前新疆的城鎮和農村居民家庭恩格爾係數分別由1980年的57.3%和60%左右,下降到2016年的29.1%和31.7%。宗教信仰自由和民族語言文化得到充分維護保障;婦女、兒童、老年人、殘疾人等弱勢羣體得到特殊保護與關愛。可以説,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領導下,新疆2300萬人民民生權利進步明顯,越來越有“獲得感”。
歲月如歌,時光如梭。事實證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為新疆人權事業的發展進步提供了堅強的制度保障,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為新疆人權事業的發展進步奠定了堅實的物質基礎,和諧穩定的政治環境為新疆人權事業的發展進步創造了良好的社會條件。我們相信,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新的歷史征程中,新疆各族人民將迎來更加美好的明天,雪蓮花將開的更加鮮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