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驢喂虎引爭議,人為與獸行終有別
活驢喂虎引爭議,人為與獸行終有別
背景:6月5日,有網友發帖爆料,江蘇常州淹城野生動物世界竟將活生生的驢餵給老虎。“一羣男的下車,直接拖了一頭驢,扔到池子裏。當時就有兩隻老虎直接咬住驢的脖子。”據動物世界一名員工介紹,這是一名股東的個人行為,其因不滿法院判決,採取了過激行為。
*中國青年報發表宋瀟的觀點:*正如很多網友所説:“動物永遠是動物,人有時候卻不是人。”我們一直在標榜“眾生平等”,但實際上動物的權利永遠不能與人平起平坐。雖説近年來,越來越多保護動物的人士開始注意到“動物福利”的存在,可真正到了落實的時候,不少人卻質疑這是一種“超前消費”,以至於各種故意傷害、虐待動物的事例屢見不鮮。到底是“動物福利”沒有價值,還是人性沒有底線?我想,在“活驢喂老虎”的事件中,恐怕後者的因素佔絕大部分。值得指出的是,當眾投餵活物,對人類的傷害可能不亞於動物本身。如果這種“表演”成為常態,損害的是人類的倫理標準。給動物一分應有的尊重,也是人類在完成自我救贖。有時候,人類行為確實要比動物還要可怕,在以往頻發的猛獸傷人事件中,更應該看到人類不尊重動物遭到報復的可能性,當我們認為猛獸無情時,不如反思一下自己。
*小蔣隨想:*人類之所以不同於動物,或自詡“高級動物”,很大程度上源於人類形成了文明與道德,這構成了人類社會的公序良俗與人性框架。如果老虎生活在野外,捕捉獵物是生存天性,無可厚非,人類無法染指。在自然條件下,獵手與獵物也有潛伏與警惕、追逐與逃命的博弈。反觀“活驢喂虎”,則將上述過程完全略過,人成為主宰。人類將老虎囚禁於園中,進行人工飼養,供人觀賞娛樂,必須考慮“人的行為是否符合人道”,這其實已與動物無關,因為動物此時是受人擺佈的。“活驢喂虎”的殘暴與血腥無需贅言,它引發爭議説明觸碰了人性中的敏感地帶。無論這是表演,還是炒作,抑或發泄,都是不當的。動物福利也好,少痛宰殺牲畜也罷,不是偽善,而是人類社會發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人不單單隻考慮自身,也考慮動物的命運乃至感受,是一種進步。反過來看,某些人的行徑落到獸行層面,不值得警惕嗎?
網紅食品“僱人搶購”算不算欺詐?
*背景:*一些網紅食品店被曝通過僱人假排隊的方式聚人氣,製造供不應求的假象。某些消費者受到從眾心理驅使“上鈎”品嚐。
*錢江晚報發表項向榮的觀點:*一些媒體、自媒體早已隱隱約約指出,那些網紅店門前長長的隊伍,其實是店家自己僱傭的。但為什麼還有那麼多的人,即使心知肚明,還如飛蛾撲火般地湧上去,去搶那一杯茶、一塊蛋糕,然後炫耀性地發在朋友圈裏,並以此為榮?沒錯,社交的需求驅使人們尋找依附一個羣體,尋求別人對自己的認同。互聯網時代,資訊的繁雜更替,讓人們常常焦慮:我是不是離羣了,我是不是脱單了,而互聯網背後的一些推手加劇了這種焦慮。我想,在當今這個追“潮”社會,當人們只追隨大鱷製造的“潮”流,只關注什麼東西能賣出好價錢,什麼東西能吃的時候,其實是種悲哀。悲哀在於,人們忘記了庸常的人生其實最需要的是獨立的思考。只有思考,才會使人生充滿真正的亮色,從而告別從眾的媚俗。當互聯網真把人都圈在一起,人們更需要一種反“人云亦云”的獨立判斷能力。那些真的會為一杯並不好吃的奶茶去排隊並嘖嘖稱讚發朋友圈的人,難道你不覺得他們可笑嗎?他們真的潮嗎?
*小蔣隨想:*網上曾流出一段某名人拍某品牌方便麪廣告的視頻,廣告中該明星宣稱該方便麪多正宗、多酸爽、多好吃,流出的視頻則顯示,該名人前腳剛表演吃麪,後腳就將麪條吐到工作人員捧來的垃圾桶裏。或許,廣告拍攝方與名人會解釋“要拍多次,吃不下許多面”。但作為觀眾,看到鏡頭後的這一幕,難道不會感到反胃,對該方便麪是否真美味產生懷疑?説白了,廣告就是一種宣傳性的表演,廣告中的演員是否真像廣告中那般喜愛乃至使用被宣傳的產品,往往是不確定的,演員看中的只是廣告費罷了。由此觀之,網紅食品店僱人假排隊“買”自己的產品,並且在網絡上炒作“顧客盈門”,是否與許多廣告中的“表演”異曲同工?當然,廣告終歸是廣告,消費者知道廣告中必然存在表演成分。但是,一些網紅食品店在製造虛假火爆的時候,卻試圖讓人相信銷售火爆是真實的,這顯然存在欺詐成分,是真實的謊言。這種伎倆與手段算不算是在打監管的擦邊球?工商等管理部門知道此類情況後,能否出面查處?
**小蔣的話:大家好,我是小蔣。國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鮮事。你評,我評,眾人評,百花齊放任君看。觀點各有不同,角度各有側重,只要我們尊重 客觀、理性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