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報:保護個人地理信息刻不容緩
新測繪法從行政法律的層面對依法保護個人地理信息進行了有益補充,讓對個人地理信息的保護既有刑事民事法律的救濟和威懾,也有行政法律的預防與監督
騎共享單車,手機APP能獲取你所在的地址,並就近搜索適騎單車;打網約車,系統會將乘客和準備接單司機的位置信息進行分析和適配;逛街購物,APP也能根據你所在位置快速推薦“周邊好店”……越來越“懂你”的網絡定位服務,讓我們的生活更加便捷和省心,但同時也帶來隱憂:個人地理信息是否正在讓你“無處遁形”?即將於今年7月1日實施的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中,明確將個人地理信息納入法律保護,引發社會各界對個人地理信息安全的廣泛關注(6月14日《人民日報》)。
智能手機的地理座標定位軟件讓互聯網生活更加便利。無論出不出家門,定位系統都會如影隨形。無論是使用導航,還是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甚至是購物休閒,手機APP攜帶的定位系統都能準確掌握個人的行蹤軌跡。就像一把雙刃劍,手機APP攜帶的定位功能一方面方便了個人生活,另一方面就是暴露個人地理信息。行蹤軌跡毫無爭議地屬於個人隱私範疇,此類信息的暴露不僅可能會令人產生不舒適感,還會對個人的人身財產安全帶來潛在的威脅。
個人地理信息泄露造成的“無處遁形”會危及個人的安全,這應該成為社會的共識。必須承認這已經成為公害,應當加強對個人地理信息的保護力度。但是保護個人地理信息的技術難度高,使用手機APP預約租車、汽車導航、使用共享單車等行為,個人很難從技術上避免暴露行蹤軌跡,APP提供相關服務的基礎必須建立在獲取個人地理信息的基礎之上,否則就難以實現服務目的。手機APP獲取或者暴露個人地理信息具有隱蔽性,這種隱蔽性讓手機用户防不勝防,例如報道中就指出iPhone系統默認拍照時自帶個人地理位置,目前只有關閉相機的定位功能才能避免位置信息泄露,但系統同時提醒,這樣操作可能影響其他功能的使用。這些客觀實際都要求加強對手機APP定位功能的監督,不能簡單地寄希望於用户的自我保護。
為切實保護個人的地理信息安全,將於今年10月1日起實施的民法總則把個人信息作為一項重要的民事權利予以保護,很顯然個人地理信息在被保護之列。在5月9日“兩高”發佈的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的司法解釋中,針對司法實踐中爭議頗多的公民個人信息範圍,該司法解釋將“行蹤軌跡”納入刑法保護的公民個人信息之列,並規定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蹤軌跡信息50條以上即可入罪。由此可見,在依法保護個人地理信息安全方面,已經有民事法律和刑事法律保駕護航,但是民事法律和刑事法律注重對權利的事後救濟,監督預防功能較弱,尤其無法根據這些規定去監督定位軟件的運營者。新修改的測繪法則明確規定,互聯網地圖服務提供者收集、使用用户個人信息的,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關於個人信息保護的規定。
新測繪法既明確要保護個人地理信息,還明確了行政監督部門的監督職責,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隨機抽查機制,依法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新測繪法從行政法律的層面對依法保護個人地理信息進行了有益補充,讓對個人地理信息的保護既有刑事民事法律的救濟和威懾,也有行政法律的預防與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