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企業“山寨”自己的反諷意味
為防止別人惡意搶注相同、近似商標,很多企業在商標註冊上“山寨”了自己。近日,有網絡消息稱,為保護自己的商標,大白兔註冊了十幾個近似商標:有大灰兔、大黑兔、大花兔、小白兔、金兔、銀兔……阿里巴巴註冊了“阿里爸爸”“阿里媽媽”“阿里姐姐”“阿里妹妹”“阿里姑姑”“阿里叔叔”“阿里哥哥”“阿里弟弟”等商標。老乾媽註冊了“老幹爹”“老幹娘”“老幹爸”“乾兒子”“乾兒女”“老姨媽”等商標。(6月18日《華商報》)
不僅大白兔、阿里巴巴、老乾媽在“山寨”自己,五糧液也搶注了“六糧液”“七糧液”“八糧液”“千糧液”等系列商標;小米也註冊了“大米”“藍米”“黑米”“紫米”“橙米”“綠米”“黃米”“桔米”等眾多商標;星巴克還註冊了“索巴克”“辛巴克”“新巴克”“興巴克”“星巴特”等幾十個商標……讓哭笑不得。據説,知名企業搶注的這些看上去挺“山寨”、實際上很正規的商標,叫做“防禦性商標”,是為防止他人註冊和使用這些商標,給自己的主品牌造成干擾,同時也為了避免消費者混淆主品牌。
可見,知名企業“山寨”自己,是迫不得已的做法。這些年來,不少知名企業在商標上吃過不少虧,企業之間在“山寨商標”上爭端不斷。比如“康師傅”被“康帥傅”冒充,“娃哈哈”被“娃恰恰”假冒,“思念”被“恩念”混淆,“奧利奧”被“粵利粵”模仿……諸如此類“李逵”遇到“李鬼”的案例,不勝枚舉。另一些不知名商標,攀附知名老字號商標、製造“親戚關係”的現象也很多,人家的“老乾媽”知名,攀附者就出“老幹爹”,甚至推出“乾兒乾女”,並擺放在一處銷售,以混淆品牌,誤導消費者。
可以説,知名企業“山寨”自己,是對惡意搶注相同或近似商標、惡意傍名牌行為的反擊。此前知名企業對“山寨商標”的反擊,往往是以法律手段維權,但所耗時間、人力、金錢成本較高,如果“山寨商標”眾多還會疲於應付。現在它們主動“山寨”自己,將與主品牌相同、近似的商標儘早註冊,這是為了讓競爭者無隙可鑽。不過只是權宜之計,大量註冊“山寨商標”需要掏錢,商標到期還需繳費續展,增加企業負擔。再説相同、近似商標註冊得完嗎?比如大白兔就疏忽了小貝兔、大日兔、大臼兔、太白兔、大白免……
對於惡意搶注商標與傍名牌的行為,需要企業主動防禦,更需要相關部門加大打擊力度,加強對知名品牌的保護,加強對商標交易的監管。一些搶注者本身沒有生產產品,卻註冊系列商標,傍名人、傍品牌、傍旅遊勝地等,目的在於待價而沽,通過轉讓或許可攫取暴利。相關部門在審查發現後應不予註冊,已註冊的要宣告無效。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的,還要採取法律制裁措施。總之,相關部門要從知名企業“山寨”自己中,讀出對惡意搶注商標行為打擊不力的反諷意味,全力彌補商標註冊與管理中可能出現的漏洞。(何勇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