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治理者説:在税企共治中實現雙贏
長期以來,税收徵管模式重博弈、輕合作。在税收徵管實踐中,經常過度強調徵税人的作用,突出執法的剛性、嚴格,卻忽視了納税人的作用,不注重服務的人性化和納税人能力的培養。如何在税企雙方建立起互信互利的雙贏關係,值得深思。
在山西,社會各界對建立新型税企關係,呼聲強烈。一方面,企業納税的遵從度差異較大。省內大企業集團的經營主要在煤炭、電力、冶金等能源行業,按2016年度統計數據,煤炭及黑色、有色採掘業税收共入庫税款714.21億元,佔全省國税收入的68.3%。這些大型企業集團,機構設置複雜、層次多。企業面對不同層級、數量眾多的主管税務機關,在辦税流程、政策執行準確度等方面存在差異,更導致税企交流溝通的成本增加。另一方面,在實地調研中發現,不少企業對税務機關權威解釋税收政策、簡化優化辦税流程、降低企業與税務機關溝通成本、增加透明度等工作,有強烈需求。
瞄準痛點,山西税務部門初步建立了税企協同共治工作機制:税收政策解釋和執行一把尺子量到底;依據納税人的不同類型開展個性化、差異化、團隊化和集成化四種服務,不斷健全和完善税企協調、宣傳輔導、税企爭議處理、政策執行反饋等相關機制;融合“兩個監督”,以雙方雙向風險內控管理為抓手,建立分行業的由税企雙方參與的內控管理團隊,企業防範税務風險,税務部門防範廉政風險,以此來建立一個“清”與“親”、新型依法誠信的税收徵管體系。
目前,山西税務部門已開始與省內重點大企業開展税企協同共治工作,包括開展統一防風險共識、統籌人力資源、建立大企業工作團隊、建立協同共治工作制度等活動。企業要求的徵税服務,只要是合理的、有益的,都儘量滿足。例如,一家企業提出,集團中標項目發包到分公司,如果能與甲方簽約直接開展開票、結算等業務,不再經集團轉辦,可大大節約成本、提高效率。該建議經山西省國税局提交税務總局,上級發文明確了新辦税流程,讓企業提高了經營效率和質量,降低了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受到企業的好評。
在共治實踐中,税收徵管部門的準確、細緻服務,大大降低了企業違反税法風險和税務管理成本,讓企業能更充分地享受國家的各種税收優惠政策,給企業帶來了實實在在的利益。同時,税企共治,讓企業更全面地瞭解、認同税法,提高企業對税法的遵從和對税收工作的配合程度,也促使税務機關養成依法用權的行為習慣,增強尊重和便利納税人的服務意識,大大優化了税收徵管環境。
税企共治,更關鍵的是能力建設。這種税收徵管模式的探索,既要提高徵税部門的税收管理能力,又要增強納税企業的税收自治能力。只有税企雙方在互信中實現互利,實現税企力量匯合聯動、互動雙贏,才能大幅降低税收徵管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