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報:該拿“假藥廣告藝術家”怎麼辦?
一名數年間活躍在多個電視台、身綴9個頭銜的“專家”“火”了。論身份,她兼中醫、苗醫、蒙醫於一身;論專業,她可以祛斑、活骨、治痛風等,十幾種病不在話下;論名頭,她既是會長、委員,又兼院長、主任等。3年來,她在各大衞視、數類產品之中切換遊走,屢次被查,屢次復出,被網友調侃,“諾貝爾欠她一個獎,奧斯卡也欠她一個獎”。
電視播放虛假廣告的問題由來已久,並飽受詬病。和遊醫藥販、街頭廣告不一樣,電視台屬於“社會公器”,在大眾心目中具有權威性、公信力,是很多人接受信息傳播的重要來源。正因如此,不少虛假廣告昧着良心掙錢,它們瞄準的是相信電視的老年人,或“病急亂投醫”的特殊羣體。另一方面,不同於一般虛假廣告,電視媒體長期播放此類信息,是以折損自己的影響力為代價,也會變相折損有關部門的公信力,實為飲鴆止渴。然弔詭之處在於,面對公眾投訴、輿論質疑,一些電視台依然一次次將“假藥廣告藝術家”放到屏幕上,有關部門難道不該管一管麼?
這幾年,廣電部門的確整頓不斷,工商部門也時有查處,但虛假廣告總是“春風吹又生”。又如,《藥品廣告審查辦法》從源頭予以規制,明確當地食藥監部門為審查主體,工商部門是監督主體,要取得廣告批文才能上電視。可是縱觀電視上出現的虛假廣告,很多都沒有相關批文批號,直接把食藥監繞過去。有的電視台甚至把一些廣告時段外包出去,由外面的製作公司做成專題片、紀錄片等,基本上認不出是廣告。
這樣來看,問題恐怕出在電視台的體制機制上。此次被曝光的“假藥廣告藝術家”只是在衞視上露露臉,而活躍在市縣級電視台的虛假廣告更多。一些地方電視台在新聞頻道之外,也有樣學樣開設多套頻道,在產能過剩、廣告分流嚴重之下,一些電視台對廣告飢不擇食,或者通過變更包裝形式來增強吸引力,“廣告插播電視”“廣告變專題片”等即是表現形式。值得注意的是,這一問題在網絡搜索、新媒體中更為嚴重。
愚以為,接受虛假廣告的電視台,就如同那個“假藥廣告藝術家”,不管怎麼查、怎麼管,如果破除不了它的利益動因,就很難徹底根治。從國內電視行業來看,越是市縣級的電視台,問題就越嚴重,這種分佈規律跟電視台的辦台能力有關,也跟電視台的產能過剩有關。從國外經驗看,一些電視頻道通過收費訂閲、大數據製片等形式實現轉型,也能給我們不少啓發。因此,提升優質內容,精簡電視台數量,借鑑收費模式等,辦一批適應市場競爭的電視台,才有可能遏制住電視台承接虛假廣告的衝動。
當然,電視台只是虛假廣告的一類去處而已,如今虛假廣告的無處不在,也提醒我們治本之策在於廣告本身。拿醫療類的虛假廣告來説,要着眼於虛假醫療廣告的產業鏈條,實現精準打擊、精準治理,對涉事醫療企業和相關利益人員要堅決處理,從源頭斬斷利益生成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