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時評:守護好司法公正這條生命線
新華社濟南6月23日電題:守護好司法公正這條生命線
新華社記者孫聞、閆祥嶺
23日,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備受社會關注的“於歡案”作出終審判決。法庭認定被告於歡的行為屬防衞過當,改變一審法院作出的對於歡處以無期徒刑的判決,以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於歡有期徒刑5年。
好的判決本身就是一堂生動的全民普法課。從二審審理到宣判,司法機關用全程微博直播的方式展現公開透明的決心。正是二審的微博直播,把引發輿論熱議的更多案件細節展現在公眾面前,消除了一段時間以來存在公眾心中的疑慮,流言讓位於事實,並讓公眾對案件的關注走入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體制,走進法治軌道。關於本案量刑的辨析,判決書稱,“杜志浩的辱母行為嚴重違法、褻瀆人倫,應當受到懲罰和譴責,但於歡在實施防衞時致一人死亡、二人重傷、一人輕傷,且其中一重傷者繫於歡持刀從背部捅刺,防衞明顯過當”。基於這樣辨析作出的判決,有利於消除此前產生的輿論分歧。
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線;司法公正對社會公正具有重要引領作用,司法不公對社會公正具有致命破壞作用。實現這個要求,需要司法機關高度關注社情民意,將個案的審判置於國法、人情之中綜合考量。
司法裁決,尤其是刑事案件的判決,也應考慮社會良知。因為刑事案件判決除懲奸除惡、捍衞正義的法律職能外,還有昭示良知、以儆效尤的社會功效。司法符合良知,才能更好樹立公信力,推動社會公正和社會和諧穩定。
隨着法槌落下,於歡案塵埃落定。司法的過程,也需要在實踐中不斷積累經驗,不斷完善,從而更好地守住社會良知的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