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安倍政府擬將自衞隊地位"合憲化"意欲何為
日本首相安倍晉三 圖源:新華網
根據日本共同通訊社的消息,該社獲得的日本自民黨“修憲藍圖”顯示,自民黨擬在憲法第九條中“加憲”,明文規定自衞隊的“防衞實體”地位。這將是繼日本通過《自衞隊法》,繞過“和平憲法”限制之後,在“重新武裝”道路上邁出的又一重要步驟。
眾所周知,日本戰後的“和平憲法”是在美國佔領後,由佔領軍最高司令麥克阿瑟“指導”下制定的。為了限制日本再次發動戰爭的能力,避免類似珍珠港事件的情況再次發生,美軍“指導”下制定的這部憲法嚴格約束了日本的武裝力量,規定日本放棄發動戰爭的權力,並且不得保有軍隊,其嚴厲程度可與一戰後協約國對德國的軍事限制相比(令人深思的是,後者最後並沒能約束德國發動第二次世界大戰)。在這種情況下,日本僅被允許以維持國內治安的目的保有一支小型的武裝力量,這就是今天日本“自衞隊”的由來。
時移世易,美國對日本佔領後不久便發生了東西方的“冷戰”。尤其是朝鮮戰爭的爆發,使得美國認識到日本在遠東對抗蘇聯中的價值,隨即改變了對日本的“削弱”方針,開始重新扶植日本。日本自衞隊也因此得到了發展壯大,從一支本用於維持治安的力量,逐步發展到今天的陸海空三軍,在世界軍事強國中佔有一席之地。
不過,儘管自衞隊早已非昔日的“吳下阿蒙”,但由於“和平憲法”的存在,有關擴張日本軍力的事情在日本國內一直是“可以做,不可以説”的“禁忌”。歷史上幾個試圖觸碰這個禁忌的日本政治家大都碰了釘子。這一方面是由於美國仍然對曾經發動珍珠港事件的日本並不完全放心,還需要給日本加上一個“籠頭”,避免其“反噬其主”;另一方面是因為,戰後日本人民對戰爭帶來的沉重災難——包括人類史上唯一丟下的兩顆原子彈——痛定思痛,自發地形成了“反戰護憲”的陣營,在歷次與右翼的鬥爭中保衞了“和平憲法”的果實。
但上世紀九十年代後,以社會黨的衰落為象徵,日本政壇結束了“1955年體制”,開始了多個保守政黨爭奪政權的新時代。其背景則是泡沫經濟破滅後的長期經濟停滯,造成了日本社會的右傾保守化,保守傾向逐漸在社會上佔據優勢。安倍政權的上台,則可以説是對這段歷史的一個總結,成為保守派的“集大成者”。
安倍政權上台之前或之後,從來沒有掩飾過自己修改“和平憲法”,推動日本“國家主義化”的傾向。無論是2015年執政聯盟強行通過的“新安保法案”,還是近期國會徹夜討論通過的“共謀罪”法案,都表現出很強的保守主義傾向,強化了日本政府對於民眾管制的權力,因而在日本國內引起強烈不滿。但是,由於自民黨一家獨大,安倍在自民黨內“一人獨尊”,日本國內並無能夠牽制安倍的力量,這些本來在日本難以想象的事情就這樣發生了。
由於缺乏在野黨的有效制衡,安倍政權已經成為自行其是的“暴走政權”,此次擬案中將自衞隊地位“合法化”的舉措正是一次新的表現。而且,與此前日本政府圍繞“和平憲法”做的一些類似於修改憲法解釋、制定防衞相關下位法的“小動作”不同,這次安倍政府是直接對“和平憲法”本身動刀了。這就開了一個危險的先例:既然可以按照當時政府的意志,隨意向憲法這樣的“根本大法”裏面安插“私貨”,那麼,在未來修改“憲法”,甚至是廢除目前的“和平憲法”,另起爐灶制定一部新的憲法,似乎也不是不能言説的“禁忌”了。
遙想當年,一戰後的德國正是首先私自突破了“凡爾賽和約”的限制,重建了空軍、在陸軍實行義務兵役制,卻沒有受到英法等“綏靖國家”的阻止,後來才一步步走上了重新發動戰爭的道路。歷史是今天的一面鏡子,其作用就在於讓我們認識今天。面對日本政府當前的所作所為,我們難道不應該警醒麼?(文/王少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