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強:實事求是地看待赴茂縣救災軍車被攔
作者:王强
實事求是地看待救災軍車被攔
王 強
災情就是命令,時間就是生命,軍隊和武警部隊執行搶險救災任務,不僅義不容辭,更被視為軍人天職。不過就在前兩天,幾輛前往阿壩茂縣參加救援任務的軍車,卻在九寨黃龍機場一收費站,被工作人員一句“老天爺過去都得收費”攔了下來。與死神賽跑的生命通道還要收費?難怪這件事經媒體曝光後,引發輿論廣泛熱議。
軍車免收通行費,這是國家相關法律規章予以保障的專屬權利,是武裝力量履行職責所需,不存在所謂“特權”。軍隊和武警部隊作為國家武裝力量,擔負保衞國家安全、維護人民羣眾根本利益的重要使命,經常需要執行各種急難險重任務,為了確保武裝部隊順利履行職責,國家制定了多部法律規章保障軍車通行的特殊權利。
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第五十一條規定,“車站、港口、機場、道路等交通設施的管理單位應當為現役軍人和軍用車輛、船舶的通行提供優先服務,按照規定給予優待”。依據該法,各地也相應制定了許多國防專項法規,其中不乏國防交通方面的規章,均對軍車的免費通行權利予以明確。
1997年7月,國務院辦公廳、中央軍委辦公廳專門制定法規,要求各地對軍車免收過路過橋等費用,該法規規定“各地無論以何種投資方式修建和何種經營方式管理的各種公路、橋樑、渡口、隧道和各類停車場,對軍車免收通行費和停車費”;該法還特別強調“任何收費站、停車場不得以任何理由對軍車收取費用”。
二十年來,在各級人民政府特別是道路交通主管部門的大力宣傳下,這部法規中“軍車免費”的核心內容已經為人所熟知,有力保障瞭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執行各種任務的需要。
當然,過去有一段時間的確存在個別不法分子駕駛假冒軍車、貪圖不義的案例,但是隨着軍隊和武警部隊全面停止有償服務、全面退出生產經營領域後,這種情況得到明顯遏制。
軍車是武裝部隊編配的各種機動車輛的統稱,是確保軍隊順利履行職責任務的重要裝備,通常懸掛有武裝部隊專用機動車輛號牌,而且軍車車身顏色除極特殊外一律為軍綠色。對於非軍綠的乘坐車,也可以通過軍用新式號牌辨認軍車身份。該號牌由軍車號牌、軍用ETC電子標籤和含有電子芯片的行車執照組成,使用了熒光防偽、3D光學防偽等多種高科技防偽技術,可辨識程度高,完全可以杜絕假冒軍車的出現。
事發收費站主管單位6月25日對此事做出回覆,稱 “因天色較晚,需要工作人員肉眼識別車輛信息”。但這個解釋顯然令網上的“吃瓜羣眾”難以滿意,除了有逃避責任之嫌,倒也從一定程度上説明其工作人員的基本業務素質水平。
特別需要指出的是,無論當事車輛性質如何,在當時車上人員已證明執行救災任務情況下,收費站的做法是否符合國家民政部、發改委、財政部、交通運輸部等九部門聯合下發的《關於加強自然災害救助物資儲備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也值得商榷。該指導意見明確規定,為提升救災物資緊急調運時效,經國務院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執行搶險救災任務的車輛,免交車輛通行費。也就是説,“老天爺”要去救災,也應享受道路通行免費政策。
為加速地方經濟發展,國家相關政策鼓勵私人資本進入交通基礎設施領域,相應地,也容許私人投資在一定範圍內享有運營權。或許這位工作人員有義務忠於自己的老闆,老闆不發話過路費還得收,但這句“我管你們是幹嘛的”卻十分刺耳。一方面是國法,一方面是天理,哪怕有一點點對受災羣眾的温情,可能都不會發生這樣的事情。
一個偶然事件,背後常常也有必然邏輯。這件事在一定程度上真實地反映着天災面前,社會中冷漠的情緒和態度在極少數人身上依然存在,而這才是救災生命通道中最“牛”的關卡。
同時也要看到,這只是一件個案。面對天災,絕大多數中國人表現出來的是齊心協力、眾志成城,不但主動捐獻物資和善款,還自發為救災部隊儘快進入一線讓開“生命通道”。輿論場也洋溢着守望相助、友善關愛的人間真情,這才是中國社會的真正“底色”。我們不能忽視個案存在,也不能以偏概全,將其上綱上線。▲(作者是國防大學非戰爭軍事行動研究中心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