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則的便宜”佔不得(縱橫)
當今社會,人們的規則意識越來越強。但不可否認,也有些人利用規則為己謀利。
前不久,在市中心馬路邊的停車場,有3個人(其中一對夫婦)為一個車位吵得不可開交。這個剛空出的停車位本來是被那對夫婦先發現的,可正在他們倒車進位時,半路突然衝進一輛車直接搶了停車位。當時,周邊圍了很多人,支持這對夫婦者居多,但最後,有關方面還是決定把停車位給搶位者。有人問:為什麼是這樣的結果?回答很直接,規則如此,誰讓這對夫婦技不如人,做事缺乏果斷。
此類引發爭議的現象,並不鮮見。有些人佔了規則便宜,卻欠了道德的賬。道德是人們行為規範的總和,每個人的道德差異在於境界不同。而規則是公認或由代表人統一制定並通過、羣體內所有成員需一起遵守的條例和章程。但現實情況是,往往境界高者才能始終做到自覺遵守規則,將其內化為一種習慣。
在我國傳統文化中,“禮讓三分,巷寬六尺”的傳説也體現了這種情況。清康熙時,文華殿大學士、禮部尚書張英世居桐城,其府第與吳宅為鄰,中有一屬張家隙地,一直作過往通道,後來吳氏建房子想越界佔用,張家不服,雙方發生糾紛,告到縣衙,因兩家都是顯貴望族,縣官左右為難,遲遲不能判決。張英家人見有理難爭,便馳書京都,向張英告之此事。張英閲罷,便提筆蘸墨,在家書上批詩四句:“一紙書來只為牆,讓他三尺又何妨。長城萬里今猶在,不見當年秦始皇。”張家得詩,深感愧疚,毫不遲疑地讓出三尺地基,吳家見狀深受感動,也效仿張家向後退讓三尺。於是,原本兩家爭的三尺地,現在成了六尺寬的巷子,成為歷史的美談。
坦率地講,道德要求人們崇德向善。對境界高者,社會要見賢思齊,並使其成為楷模,受到尊敬愛戴。只有這樣,社會才有維繫和諧文明的基礎。至於境界居中者,一般能夠執行規則,不逾矩,隨大流,守住底線。這些人通常怕惹事,常選擇自保為主,過好自己日子,人生追求是過得去,雖平淡也能用規則保護好自身,這是他們為人做事之底線。對待這種境界居中者,社會需積極引導,提高其境界,督促其對社會盡責。境界低者往往鑽規則之漏洞,不擇手段謀私利。這樣的人也許能獲得一時之快,卻會留下罵名。道德建設是懲惡揚善的,絕不能遷就低劣的行為,而必須注重通過道德和法治手段齊抓共管,使其改邪歸正。
遵守規則是一份社會責任,更是一種道德義務。儘管不乏投機鑽營之人,但只要扎牢規則籬笆,就可以讓其無漏洞可鑽。要讓佔便宜者明白,欠道德賬,只會是逞一時之快而毀一世之名。
(摘編自6月27日《解放日報》)
《 人民日報 》( 2017年06月28日 05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