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治安防控凸顯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
外國的月亮一定比中國圓嗎?至少在社會治安治理上,這個問題的答案是否定的。很多在中國有生活或旅遊經歷的外國朋友認為,中國政府在維護公共安全方面的努力有目共睹,在中國生活和旅遊安全又放心。
中國的社會治安治理為什麼贏得世人點贊?我想,應該把這個問題放到中國社會治安治理的歷史維度中去分析、解答。正是因為中國政府付出了巨大努力,並進行了30多年的探索,才有了今天的社會治安環境。
改革開放以後,中國經濟體制改革不斷推進,社會結構隨之開始轉型。對於任何一個國家來説,這樣的社會轉型必然要面對叢生的社會矛盾,這些矛盾最為激烈的表現方式便是違法犯罪。1983年,中央實施“嚴打”措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轉變為一種國家行動。
如何防止治安形勢出現反覆?2001年,中共中央和國務院正式出台《關於進一步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意見》,被看做中國建立和完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的標誌性舉動。其中最讓國人熟悉的就是110指揮中心開始起到龍頭作用。
隨着時代發展和技術進步,這種防控體系也在逐漸革新。2009年,公安部提出要全面加強社區防控網、街面防控網、視頻監控網、單位內部防控網、區域警務協作網和“虛擬社會”防控網等“六張網”建設,實現對動態社會的全天候、全方位、無縫隙、立體化覆蓋。特別是在2015年4月《關於加強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的意見》出台後,社會治安防控體系進入國家與社會共建的新階段。
這個階段最明顯的表現是,各地投入巨資打造的“天網(視頻監控系統)工程”,實現了對社會治安的動態掌控和對違法犯罪的精確打擊;而“地網”(街面、社區、單位巡邏員、治安信息員等羣防羣治力量)工程,則在預防犯罪、維護治安方面起到了關鍵作用。例如,目前以“朝陽羣眾”為代表的北京市實名註冊的治安志願者總人數達到85萬,峯值時達到140萬。
回過頭來看,中國社會治安防控的邏輯演變,經歷了由地方到中央、再到“政府+社會”的變化。防控主體的這種變遷也是中國國家治理能力逐漸現代化的一個縮影。社會治安是公共事務,更需要國家和社會的多方參與,構建一個公共事務管理的聯合體。而30多年的實踐證明,中國在社會治安防控方面走的這條路是正確的、可行的、可供借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