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2罪遭訴 台前官員翁啓惠否認受賄堅稱檢察官誤會
華夏經緯網7月5日訊:據台灣媒體報道,台灣前“中央研究院院長”翁啓惠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中“違背職務收賄”等2罪遭起訴,目前全案由士林地院審理中,翁啓惠3次出庭,都一再強調自己的清白,強調絕對沒有收賄,起訴是檢察官有所誤解,乳癌疫苗技轉是由副院長決定與他無關,對自己行為“問心無愧”,合議庭12日將再開庭。
據報道,翁啓惠表示,他或家人在浩鼎上市前購買浩鼎股票,純粹因浩鼎發展的疫苗產品,是源自他的發明與技轉,不保證投資一定會獲利,相關投資貸款絕無不法,他也未帶頭違反“中研院”的技轉利益衝突原則。翁啓惠指出,自己未針對持股情事做完整説明,確實有疏忽,但絕無任何不良動機。
翁啓惠涉貪,士檢去年3月初接獲檢舉分他字案偵辦,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偵辦,4月下旬,翁改列貪污案被告遭限制出境,今年1月9日,士檢依“證交法”、貪污等罪起訴前“中研院長”翁啓惠,翁啓惠發文反擊強調,自己一心將所學貢獻家鄉,想不到遭檢方“穿鑿附會、濫行起訴”。
今年2月間,士林地院首次開庭,翁當庭希望能解除境管,強調自己絕不會逃亡,至今沒有忘記回台的初衷,學生遍佈全球,逃亡等於“人格自殺”,每次都會準時出庭為自己辯護、洗刷污點。
而最令翁吃驚的是3月22日第2次開庭,檢方當庭指出翁不僅以“院長”身份介入技轉事宜,且明明有浩鼎持股卻未揭露或迴避,違反“中研院”內規,聲請變更刑度更重的起訴法條“違背職務行收賄”,一旦有罪,最重可處無期徒刑,此舉讓翁原“天真的”以為檢察官會證明他的清白,但期望落空了。
翁強調他是“院長”身份主導技轉,明顯是檢察官的“誤會”。5月3日開庭,翁更抨擊,檢察官時間錯置、事實也不是如此、引用法規也有不對,對於英文電子郵件解讀有誤解,再度數千字説明稿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