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立法院”三讀通過前瞻計劃 林全赴議場致意
華夏經緯網7月6日訊:據台灣媒體報道,台灣“立法院”5日晚間三讀通過《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台灣“行政院長”林全至“立法院”向“立委”致意,並於媒體聯訪時表示,前瞻計劃的預算會受公共債務法的限制,這是過去沒有的先例,他希望前瞻條例能夠樹立典範,為以後當局的施政作為參考。
據報道,台灣“立法院”5日三讀通過“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明定前瞻建設項目共8項,包括軌道建設、水環境建設、綠能建設、數字建設、城鄉建設、因應少子化友善育兒空間建設、食品安全建設、人才培育促進就業之建設等。前瞻特別預算以4年為期程,上限為4200億元,期滿後,後續預算及期程,經“立法院”同意後,可以不超過前期預算規模及期程為之。
對此,台灣當局“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表示,特別條例規定在前瞻特別預算執行期間內,不排除“公債法”舉債上限,意即舉債平均不能超過歲出15%流量及前三年平均GDP的40.6%,因此絕對不會有債留子孫或額外舉債的問題。
徐國勇説,特別條例的立法意旨在於要讓台灣基礎建設能夠“實質”進行,且“行政院”的特別條例草案本來就是規劃將預算分四期送“立法院”審議、監督,因此實質上“立法院”三讀通過的特別條例與“行政院”草案在意旨上是一致的,“行政院”感謝“立法院”通過連續二個四年期程、各4200億,共計八年8400億的特別條例,“行政院”會如期如質推動各項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