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電訊:共享單車報廢后怎麼辦
目前,很多城市管理者仍在操心共享單車亂停放和市民不文明騎行等問題,而廣州市交通委員會(以下簡稱交委)負責人日前指出,隨着單車的使用壽命到期(一般為兩三年),未來還可能出現大量的報廢車輛難以處理的問題,而且這個問題更棘手。(7月5日《南方都市報》)
資料顯示,我國第一批共享單車2015年就已出現。按照一些地方規定“連續使用3年即強制報廢”來推算,從明年起就將陸續迎來共享單車報廢潮。所以,廣州交委的未雨綢繆很有必要。
共享單車報廢會涉及很多問題。比如,有的地方政策規定了強制報廢期,但究竟哪些單車到了報廢期,誰來確認,就是一個問題;再比如,到底是靠平台自覺執行單車強制報廢規定,還是有關方面監督平台執行?又比如,問題單車一般很分散,怎麼回收、回收後如何處理,都是棘手的問題。
有數據顯示,2017年共享單車預計投放總量可能近2000萬輛,這些單車報廢后將會產生近30萬噸廢金屬。但由於回收價格比較低,據説回收業者都不願回收。於是,我們看到一種不好的現象是,已經報廢的共享單車被胡亂堆放一起,形成一座座“鋼鐵垃圾山”,佔用空間,污染環境。
關於共享單車的報廢問題,交通部發布的《關於鼓勵和規範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中似乎沒有涉及,而一些城市的地方規定則比較模糊。比如,有的地方規定只提到“更新淘汰達不到安全標準的車輛”,但具體如何進行淘汰,被淘汰單車怎麼處理,卻不明確。
日前正在徵求社會意見的廣州市《關於鼓勵互聯網租賃自行車規範發展的指導意見》中提到,企業要“回收、淘汰殘舊、破損等達不到安全標準的車輛”。這等於明確了平台企業是淘汰、報廢共享單車的主體,但如果企業以各種藉口不落實,或者淘汰、報廢不規範,就會出現各種問題。
從企業方面來看,目前只有摩拜單車5月份宣佈與中國再生資源開發公司合作,嘗試共享單車的“全生命週期管理”,探索共享單車批量化、無害化和資源再生化的處理方案。而其他一些共享單車平台表示,目前還在出新車,未開始考慮回收問題。可見,報廢問題還未引起多數共享單車企業的重視。
無論是交通部最終出台的指導意見,還是“地方版”共享單車新規,都應該明確,平台企業是淘汰、報廢不合乎安全標準共享單車的主體,並明確具體監管監督主體。
平台企業對該淘汰的單車不主動回收、報廢怎麼辦?此前,某倒閉的共享單車企業負責人就聲稱,九成單車丟失了。不排除“丟失”成為企業不履行責任的藉口,對此,要用制度來預防,對不履行責任的企業要有罰則。另外,單車報廢過程中污染環境怎麼辦,也要在細則中有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