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泄密案今開庭 回懟檢察官10問:我日理萬機
海外網7月7日電 台北地院今天(7月7日)開庭審理馬英九泄密案,公訴女“檢察官”江貞諭整理10個問題請馬英九當庭回答,“人民有知情的權利”,不過,馬英九大部分聲稱“在過去都表示過意見了”,並告訴江貞諭,馬英九日理萬機,相關問題會於最後陳述答辯時一併説明。
據台灣聯合新聞網消息,江貞諭第一問馬,30餘名公法學者聲明“台灣地區領導人不可以做的事情,台灣地區領導人就算身兼政黨主席、還是不可以做。……”,馬有何辯駁及意見?
第二問問馬,馬於特別費案一審無罪時,2007年8月16日拜訪前“檢察總長”陳聰明,要求承辦“檢察官”不要上訴,有何辯駁及意見?
第三問馬,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告知到王金平向法院請求暫定處分裁定確定期間內,除了將案子告知江宜樺羅智強外,有分別與“立法院”、“監察院”、“考試院”、“司法院”調和任何政治大事嗎?
第四問馬自律程序與公務員行政懲戒程序,難道不是台當局體制上的合法、合理究責途徑嗎?
第五問馬,是否同意凡公眾人物,即代表沒有憲法所保障之隱私權、秘密通訊自由等基本人權,可任他人任意取得監聽資訊並加以利用嗎?
第六問馬,法學學者陳淳文認為“行政院長”要知道自己的涉案資訊,以便採取適當的政治行動,馬英九真的同意這個意見嗎?
第七問馬是基於台灣地區領導人的身份及職務取得本件偵查中等資料,是否如此?
第八問馬為何指示“行政院長”、前馬辦副秘書長不為任何行動,共同去靜候、等待特偵組去公佈、揭曉一個明知已為“行政不法”的調查結果?
第九問馬,指馬英九主張本案涉及大是大非、院際協調,而在事件發生的2013年9月間還處理了何種與本案有關且基於台灣地區領導人職權維護憲政體制五權分立、確保機構正常運作、政務順利推行、促進民主政治、增進人民福祉、維護公共利益的行為?
最後第十問馬,既然知悉關説案有後續偵查,如何能在8月31日面告江宜樺、羅智強專案報告及9月2日、3日電告江宜樺表示黃世銘將於9月4日會向江宜樺報告,及9月4日電告黃世銘向江宜樺報告案情時仍然認為全案是行政不法?
在上個月30日,台北地方法院就開庭審理馬英九涉嫌泄密案,馬英九低調前往法庭,3個小時的庭審,馬均交給律師説明,隨後低調離去。“檢察官”認為,馬英九在主觀上有不法犯意。再此前,泄密案遭3度開庭,馬英九律師和檢方展開唇槍舌戰。在6月16日,台北地方法院開庭審理馬英九被控教唆泄密等案,並傳喚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出庭作證。檢辯雙方就是否要對“大法官”釋字585號、627號相關適用狀況,進行“法律”鑑定,在庭上唇槍舌戰;馬英九也批檢方浪費“司法”資源。
據瞭解,馬英九涉及的上述“教唆泄密案”,源於2013年,台灣特別偵查組在調查一宗“法官貪瀆案”時,意外監聽到“立委”柯建銘打電話向當時的“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關説”(即“打招呼”)自身的案件。台立法機構前負責人王金平也替柯建銘向台法務部門前負責人曾勇夫“關説”,時任“檢察總長”黃世銘將相關調查結果向當時的台灣地區領導人馬英九報告,馬後來指示黃向當時的行政機構負責人江宜樺報告。整起事件後期衍生馬英九與王金平的“九月政爭”,使國民黨遭遇嚴重內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