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管辦評分離推進國家教材委建設
7月6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成立國家教材委員會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發佈並指出,為貫徹落實《關於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大中小學教材建設的意見》,進一步做好教材管理有關工作,國務院決定成立國家教材委員會。
據悉,國家教材委是新中國成立以來首次設立的相關委員會。《通知》明確,國家教材委員會指導和統籌全國教材工作,承擔審查國家課程設置和課程標準制定、審查意識形態屬性較強的國家規劃教材等職責。
成立國家教材委員會,有人擔心這是不是把編寫教材的權力收到國家主管部門手裏,由此影響地方和學校的自主性。但如果以教育管辦評分離的思路來看待國家教材委員會,則可以消除這種擔心:讓教材委員會主要發揮審查國家課程設置、課程標準制定的作用,同時擴大地方和學校的自主權,開發編寫有特色的地方課程、校本課程和教材。
教育管辦評分離改革,具體指政府部門要依法保障學校辦學投入,同時監督學校依法自主辦學,而學校如何辦學,是學校的自主權,並對學校辦學實行專業評價與社會評價。目前,我國教育管理、學校辦學存在管辦評不分的問題,政府部門既是管理者,又是辦學者,還是評價者。這也讓學校沒有辦學自主權,千校一面,不利於培養創新人才。
成立國家教材委員會,是履行政府教育管理職責。從國際上看,許多國家對用於基礎教育、義務教育的教材,都有審定製度,以保證教材符合本國的教育法律法規要求,防止教材中出現違法、不科學的內容。經審定出版的教材,再由地方教育部門和學校選擇使用,地方教育部門和學校在教材方面的自主權,主要體現在編寫、採用和使用上。此前,我國已經把教材編寫核准的權力下放,也就是説,教師可自主編寫教材,但是否能作為教材,要經過審定。建立國家教材委員會,其主要職責就在於明確課程建設、教材編寫標準,這有利於提高課程設置、教材編寫的質量。
不過,如何重視和擴大地方和學校的自主權,也是國家教材委員會在實際運行中需要考慮的問題。在筆者看來,第一,要建立開放的教材編寫機制,多聽取使用教材的學校、老師和家長的意見,提高教材編寫質量。第二,要豐富課程體系,在統一設置課程、統一編寫教材之外,給地方和學校更大的自主權,開發、設置地方課程與校本課程,辦出學校的個性和特色。
課程的設置與開發,教材的編寫與使用,對我國教育的發展極為重要,直接關係到培養什麼樣的人,怎樣培養人的問題。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要推進教育管辦評分離改革,這就要求學校不斷提高現代治理能力及水平。如果能堅持管辦評分離原則,國家教材委員將在統籌規劃、促進我國教材建設質量方面發揮極其重要的作用。(作者:熊丙奇,系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