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又不安分了 抗日名將黃傑故居被撤下台北市歷史建築名錄
作者:徐亦超
【環球網綜合報道】台北市政府文化局2014年將台當局前“國防部長”黃傑的故居列為歷史建築,“國防部”軍備局事後提起行政訴訟,聲稱審議委員有七成沒現場會勘,僅有一人主張的“全區保存”提議獲得通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認定台北市政府的判斷“恣意濫用而違法”,日前判決撤銷登錄台北市歷史建築,案件可上訴。
綜合台灣“中時電子報”、“自由電子報”9日報道,這單案件始於2014年9月間,當時台北市政府文化局兩度派員前往位於復興南路的“黃傑故居”會勘,認定該建物保存良好,又是歷史名人故居,因此依“文化資產保存法”將其列冊追蹤,並於同年底交付台北市政府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審議,2015年9月審議通過,正式登錄為台北市歷史建築。
台“國防部軍備局”事後提行政訴訟,控訴20名文資審委會委員,兩次會勘分別只有兩人、四人到場,等於七成委員沒到場;根據勘驗紀錄,到場的委員原只提議認列其中一棟建物,事後委員會卻把不相干的其他三棟建物與土地也列入,做出逾越現場勘驗結果的“全區保存”決議,並不合理。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為,台北市政府僅憑兩人的勘驗結論,就做成列冊追蹤的決定,已逾越行政機關裁量範圍,況且整個審委會僅有六名委員到過現場會勘,其餘人都是根據轉述來判斷,資訊並不完全,已經屬於“恣意濫用而違法”。
判決並稱,參與會勘的委員曾寫下“其餘諸棟價值不高”、“附屬建築不具保留價值”等建議,北市府至今卻仍無法説明“全區保存”的依據何在,根據上述理由,相關處分依法應予撤銷。
台灣文化資產資料庫的資料顯示,黃傑故居登錄歷史建築理由為建物興建於1957年,為黃傑任“陸軍總司令”之官邸,主建築原為一層西式平房,後期增建2層樓建築,作為黃傑生活起居空間。建物外貌及內裝雖經修改,惟客廳附設之壁爐、Bay Window及櫸木地板,仍大致維持初建時樣貌,表現當代建築風格與特色。再則,黃傑為黃埔軍校一期出身,抗戰期間於滇緬邊境屢建戰功,國共內戰時,黃傑率部轉戰西南後經越南迴台,歷任台灣“陸軍總司令”、台灣“警備總司令”、台灣省政府主席、“國防部長”等要職,在軍事、政治史上具有一定地位。
對於此次判決結果,台北市文化局主任秘書劉得堅表示,將依程序重新檢視,請文資委員就法院所提意見做廣泛討論,將安排文資委員到黃傑故居的現場重新會勘、開會討論,再決定是否上訴或作其他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