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內政部門緊盯“婦聯會”勞軍捐:12日前不提供資料就撤換負責人
作者:王敏
【環球網綜合報道】台灣“內政部”6月7日第15度發文給“婦聯會",要求提供勞軍捐流向。據台灣“中央社”報道,“民政司”10日説,依照對方收文日期,“婦聯會”最遲在7月12日當天要提供資料,若不提供,將依“人民團體法”處分,撤換負責人。
報道稱,為追查勞軍捐流向,“民政司”先前數度發文“婦聯會”都未獲回應,“內政部”6月7日第15度發文“婦聯會”,給予最後寬限1個月時間,再不提供就要祭出處分。
“民政司”副司長鄭英弘受訪時説,按照“婦聯會”收文日期6月13日,1個月的期限是到7月12日當天為止,也就是7月12日前“婦聯會”必須提供勞軍捐資料,如果仍不提供將依“人民團體法”處分,進行撤換負責人等處分,若有提供,將視資料是否齊全再做後續處理。
鄭英弘稱,“內政部”該給的善意都給了,希望“婦聯會”重視。報道稱,根據“人團法”規定,“內政部”可祭出撤換負責人處分,並要求限期辦理改選;若撤換主委還不提供,進一步可能解散“婦聯會”。
自去年蔡英文上台後,民進黨當局追查國民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黨產”,“婦聯會”成為標的之一,“婦聯會”主委辜振甫的遺孀辜嚴倬雲遭撤換幾已成定局。據瞭解,勞軍捐是台灣戒嚴時期實施的相當特殊附加税捐,該税捐雖名為勞軍,但實際卻是宋美齡主導的“婦聯會”收入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