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報:無人駕駛汽車豈能無視公共安全
無人駕駛汽車上路測試尤其應該遵守現行交規,因為這不僅關乎交通秩序、他人生命財產安全,還關乎法律法規的公信力
5日上午,一段百度董事長李彥宏乘坐“無人駕駛汽車”在北京五環路上行駛的視頻引發網友熱議。記者瞭解到,這是2017百度AI開發者大會上的一段百度無人駕駛汽車的展示視頻。有網友懷疑無人駕駛的汽車涉嫌違反交通法規,對此有媒體稱車上的駕駛位有人乘坐。交管部門表示已經獲悉相關情況,正在就此展開調查(7月6日《北京青年報》)。
自從無人駕駛汽車出現以來,其在安全、法律等方面就存在爭議,根據我國現行法律規定,這種車輛是不能上路的。然而,在2017年百度AI開發者大會開始前,百度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李彥宏親自乘坐無人駕駛車前往會場,這一舉動存在多種違章嫌疑。
根據現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駕駛機動車上路行駛,應當懸掛機動車號牌,放置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並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研發階段的無人駕駛汽車上路,很可能不符合這些規定。即使百度回應稱“駕駛位有人乘坐”,但據此也難以掩飾。
除缺少號牌、標誌外,眼尖的網友還發現百度無人駕駛汽車疑似違章行駛,即車輛在畫有實線的路段併到另一車道,同時也沒有打轉向燈。難道是百度及李彥宏不瞭解現行交規?顯然其不可能不瞭解,要麼上路之前進行過報備,獲得允許;要麼自認為是互聯網巨頭財大氣粗,不在乎扣分和罰款。
百度是否提前報備,我們不得而知。據悉,北京交管部門已經獲悉相關情況,正在就此展開調查。從常識來推測,即使交管部門批准該無人駕駛汽車上路,也應該在交管部門規定的特殊路段或者有交警在現場的情況下才能上路以確保安全。由此揣測,這輛無人駕駛汽車上路應該沒有事先報備。
在筆者看來,即使有關公司有權研發無人駕駛汽車,即使對於新技術、新事物需要“審慎包容”,但無人駕駛汽車上路測試尤其應該遵守現行交規,因為這不僅關乎交通秩序、他人生命財產安全,還關乎法律法規的公信力。從這個角度看,此次涉嫌違章的行為有損形象,暴露出百度既缺少對法律敬畏,也缺乏對交通安全敬畏。
可能在百度方面看來,現行法律中並沒有關於手握方向盤的具體規定,再加上“駕駛位有人乘坐”,又對自己的無人駕駛技術很有信心,就可以逃避違章,也不影響交通安全。假如真是這種想法,無疑很幼稚,因為法律對上路的機動車及駕駛行為還有多種規定。
另外,還有一種可能,即百度意圖通過此舉呼籲為無人駕駛汽車上路建立相關制度,希望我國像美國一樣允許無人駕駛汽車上路。但建議立法的方式多種多樣,最不應該的方式是以挑戰法律的方式倒逼立法。
可以説,這次行為是在公開挑戰法律,社會影響惡劣,期待交管部門嚴格依法查處。另外,2015年百度無人駕駛汽車就已首次在五環進行測試,至於是否經過相關部門審批尚不得知,也希望交管部門對此進行公開回應。
我國法律已有規定,新車測試不能夠在公共道路上進行。工信部有關人員去年曾表示“工信部正會同公安部研究制定智能網聯汽車公共道路測試規範”,希望百度不要着急,更不要把現行法律規定和交通安全當兒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