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嚴罰自行車騎上人行道或騎樓
作者:何自力 齐湘辉
新華社台北7月12日電(記者何自力 齊湘輝)台北市交通局宣佈,17日起警方將嚴抓自行車違規騎乘人行道和騎樓,若違規,警方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300元(新台幣,下同)以上、600元以下罰款。
目前,台北市區自行車專用道陸續完成,但自行車騎上人行道或騎樓(建築物底層沿街面後退且留出公共人行空間)的現象時有發生,威脅路人行走安全。
台北市交警大隊統計,今年1至5月共取締76件自行車違規,各處300元罰款。
自行車屬慢車,依島內規定,應靠右側路邊行駛,也就是在未畫設自行車道或人車共道的路段,需行駛在慢車道、路邊,不能騎上人行道或騎樓。台北交通局原擬7月起加強取締自行車違規行駛的亂象,後改為先倡導2周,再從7月17日開始加強取締。
台北市交通局長張哲揚説,目前自行車路網較完善的路段包括信義路、仁愛路、新生南路、松江路及羅斯福路,行人和自行車應該“各走各的路”,這些路段將優先列入取締熱點,提醒民眾應遵守交通規則,尊重行人及友善的駕駛觀念。
針對自行車違停的亂象,台北市交通局指出,明年起私人或共享自行車遭拖吊後須由車主付費才能取車,而“共享運具管理自治條例”草案已經擬出,待通過公告後,將向業者收取保證金等費用以減少違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