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當局向國民黨追徵8.6億新台幣 執行期限10年
中新網7月19日電 據台灣“中央社”消息,台灣當局“黨產會”對國民黨轉賬撥用土地案做出處分,追徵新台幣8.6億元(新台幣,下同),國民黨未繳,案件移送台灣“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行政執行署”今天表示,待收案後依法辦理,將進行執行,期間為10年。
資料圖:國民黨現任黨主席吳敦義 中新社記者 劉舒凌 攝
全案緣於“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調查“國民黨以轉賬撥用等方式,取得公有房屋及其基地並已移轉他人的追徵案”指出,國民黨以轉賬撥用方式取得、並已移轉給第三人的“公有特種房屋基地”,共458筆是不當取得財產,共獲利8.64883550億元。
“黨產會”6月中旬作出行政處分,向國民黨追徵8.6億元,17日是繳款期限最後1天,國民黨未繳,案件移送“行政執行署”執行。
“行政執行署”副署長羅建勳説,“黨產會”應是將案件掛號到台北分署,預計明天台北分署就會收案,並分案交由承辦執行官辦理,依流程,執行官將審查移送數據是否符合“行政執行法”規定要件,確認無誤後,會依“行政執行法”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的執行依法執行,執行期間10年。
羅建勳説,本件緣起為行政處分,國民黨的司法救濟途徑是可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行政執行署”執行官不會實質審查處分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