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報:別被金融傳銷的致富“神話”誘惑
人們已經認清傳統傳銷的危害,對其恨之入骨,但對於金融傳銷這一互聯網金融馬甲下的“變種”還缺乏足夠的認知和警惕。
在人們印象裏,傳銷通常都在線下進行,嚴密組織、非法拘禁、限制自由是慣用手段。但隨着互聯網發展,傳銷組織出現了虛擬性、跨地域性、隱蔽性、金融性和更具欺騙性等新特點。近日,記者深入金融傳銷組織內部,接觸採訪了部分受害者,調查金融傳銷的運作過程和社會危害,探討如何防範金融傳銷騙局。(見7月17日《人民日報》)
金融傳銷具備幾個顯著特點:其一,傳銷平台設在境外,打着創新幌子,藉助微信、QQ等社交平台傳播,更具欺騙性;其二,相比傳統傳銷,金融傳銷種類繁多,層級分明,虛設靜態、動態兩種收益,更具迷惑性;其三,玩“虛擬貨幣”“互助理財”“股權”等噱頭,炒作“新概念”、鼓吹“零風險”、重獎拉人頭,不斷編造暴富神話,讓投資者暈頭轉向。
當下,虛擬經濟、金融創新日益活躍,金融傳銷也趁機大肆興風作浪,但監管卻大幅滯後。目前監管部門對傳銷組織的定性標準是“30人以上、具有三層以上拉人頭的組織架構” 。向公安部門舉報時,必須同時收集30個以上受害者簽名的舉報材料,還必須提供這些人存在三層上下級關係的證據,舉證存在很大困難。不少傳銷平台設在境外,我國公安機關查處起來鞭長莫及。舉報難,取證難,查處難,金融傳銷日漸囂張。
如今人們已經認清傳統傳銷的危害,對其恨之入骨,但對於金融傳銷這一互聯網金融馬甲下的“變種”還缺乏足夠的認知和警惕。金融傳銷資金盤動輒高達數億元,跨地域、傳播快,輕則讓投資客血本無歸,破壞家庭關係和公民財產安全,重則極易引發羣體性事件。此外,大量資金從正規金融渠道流失,或將造成實體經濟“失血”,滋生洗錢等境內外違法犯罪活動,嚴重影響社會穩定和金融安全。
預防和打擊新形勢下的金融傳銷,需要有關部門進一步增強責任感、主動性,打破舊有條塊分割的管理籬笆,形成監管合力,更新監管理念,及時制定網絡新形勢下的金融管理法規,補齊法治短板。同時,要升級監管技術,建立健全平台規則,嚴懲詐騙團伙。廣大投資者則要擦亮眼睛,保持理性,學習一些必要的金融知識來提升素質,不要盲信盲從,被一些致富“神話”所誘惑,被從天而降的“餡餅”砸花了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