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報:對共享旅遊不妨審慎包容
共享經濟越來越流行,現在不僅車子、房子能共享,就連旅遊也能共享了。到外地旅遊,就像通過滴滴叫車一樣,手機下單,找個當地人陪玩。記者近日調查發現,如今,這樣的“共享旅遊”模式在廈門已悄然流行(7月18日《海峽導報》)。
“共享旅遊”恐怕不算嚴格意義上的共享經濟,更像旅遊目的地的導遊服務,在形式上則與“網約導遊”差不多,只是網約的範圍更廣——從專業的旅遊平台延伸到社交媒體,服務人員也更雜,從專業延伸到兼職。不過其受到了很多以家庭等為單位出行的遊客們的歡迎,陪遊服務明碼實價,雙方在服務中各取所需,服務質量不錯,遊客也很滿意。
當下的環境,旅遊出行、食宿、遊覽等具體事宜,遊客都可以通過網上預約自主完成,並且有多元的選擇空間。同時,遊客們諸如陪同嚮導、照顧老人等單一功能的需求越來越突出,遊客對導遊服務越來越呈現個性化需求的特點。這意味着導遊可以成為獨立的要素,在遊客的多元需求中,找到更多靈活服務的機會,而不必依附於旅行社。
當然,“共享旅遊”一直都在規避“導遊”這個字眼,強調的是“嚮導”“陪遊”,事實上二者之間性質是一致的。之所以如此,是因為現有的導遊有嚴格的資質准入制度,需要持證上崗。不僅如此,法規還要求導遊執業必需掛靠旅遊社等旅遊中介服務機構。毫無疑問,“共享旅遊”等靈活的旅遊服務,目前還處在非法但合理的模糊地帶。
強化對旅遊服務從業資質的管理,目的是維護旅遊市場的正常秩序。不過,把需求龐大的市場只交給有限的旅遊社,固然有利於行政管控,但也容易導致旅遊服務市場變相壟斷。這是多年來旅遊服務亂象屢治不愈的根源。同時,旅行社單一的服務方式也越來越不能滿足現階段遊客的多元化需求,市場呼喚更豐富的服務形態,推動旅遊服務從業資源的重新配置。
信息技術的迅猛發展和廣泛運用,正在深刻影響着服務行業的市場架構,固有的壁壘正在逐個擊破,市場秩序有望重構。旅遊服務同樣如此。近些年,社會呼籲放開旅遊服務市場、解決導遊執業限制的聲音越來越大。“共享旅遊”模式的出現,不管合法不合法,都正在拉低導遊執業的門檻,打破旅遊服務的壟斷。
國家層面提出對新業態審慎包容,其真正的內涵是行政管理要順應市場的發展,而不是用固有管理對發展的市場刻舟求劍。旅遊服務的管理,要做的是建立跟上發展步伐的市場規則體系以及採用有利於市場競爭的監管方式,在此之前,對“共享旅遊”之類的模式需要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