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嗆法官"不敢判死" 台殺妻男子二審維持無期徒刑
華夏經緯網7月20日訊:據台灣媒體報道,曾對妻子家暴的彰化男子施信誠,去年3月要求妻子回家被拒,竟當眾以行刑式手法槍殺妻子,躲藏5天后落網。他遭檢方聲請羈押時,哭求法官“請判我死刑”,被起訴後卻嗆法官:“反正你也不敢判我死刑!”甚至還曾比出開槍手勢,要被害家屬律師轉告小姨子不要出庭,“不然我一定打死她”。
據報道,一審時,士林地方法院認為施男因認妻子移情別戀,又對她人工流產不諒解,才痛下殺手,與“無端殺人”不同,判他無期徒刑。“高等法院”20日二審宣判,維持無期徒刑,理由則是他為亡妻立牌位、抄佛經,已有悔悟之意。
士林地院一審時認為,施男在擊發子彈時,槍孔距離被害人頭部僅數公分,被害人因中彈而倒卧血泊中,施男1秒內又再度開槍,沒有慌亂或遲疑,行兇過程殘暴血腥,手段兇殘。且案發後,施男多次在法庭上口出狂言,表示“槍是我開的,她再活一次,我直接殺她一次”。因此認為施男並無悔悟。
但士林地院也認為,施男是因認為妻子移情別戀,加上不諒解妻子施行人工流產,才會動下殺手,與無端殺人或殘暴不仁任意剝奪他人生命的情形,仍有一線之隔。且施男在妻子離家後多次傳簡訊表達憐愛之情,試圖挽回婚姻,也曾在審理過程中哭訴仍愛着妻子,希望判處死刑還妻子公道。
士林地院因此認定,施男對妻子仍有感情,良心尚未泯滅,依家暴殺人罪判處施男無期徒刑,如今“高院”依舊維持免死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