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勞動部"談一例一休:若"立委"提出修法 樂觀其成
華夏經緯網7月20日訊:據台灣媒體報道,台灣“勞動部長”林美珠昨日率相關主管,首度南下與“中鋼”、台船等企業工會,溝通一例一休議題,“中鋼”工會向“勞動部長”強烈建議,一例一休的每月加班時數上限46小時管控,建議以季為單位,進行總量管控,且特休假可遞延到來年,以增加勞工休假彈性,創造雙贏。對此,林美珠表示,勞動部門不會主動修法,但“立委”有提案權和修法權,未來若“立委”願意修法,只要對勞工有利,勞動部門樂觀其成。
據報道,林美珠昨天帶領“部長”辦公室主任周佳靜、“勞動關係司長”王厚偉、科長許根魁及科員陳志嘉等人,先後前往“中鋼”、台船等工會拜會,就一例一休實施以來,工會面臨基層勞工的心聲與建議進行溝通交流,“中鋼”工會理事長魏肇津暨全體常務理事與監事會召集人張簡朝君均出席會議。
魏肇津表示,當局推動一例一休政策,用意旨在確保勞工獲得更多的休息日及更高額的加班費,即想改善勞工的勞動條件及待遇,惟勞動政策推展應循序漸進,因大型企業制度改變需經年累月形成慣習,就像一條大船要改變航道也要逐步調整,一步到位勢必面臨較多挑戰與抗拒。
魏肇津指出,目前休息日加班時數列入當月加班時數上限46小時管控,建議當事業單位成立有工會或勞資會議時,法規可允許勞資雙方參酌歐美國家勞動彈性的工時銀行概念,即總加班時數以一季為單位,在138小時內進行總量管制,且單月加班時數上限得於50小時內彈性調整,前提是需經由勞資雙方協商且明訂於團體協約或記載於勞資會議紀錄內,勞工可於休息日多領加班費,資方也能因應臨時性業務需求,達到勞資雙贏。
“中鋼”工會常務理事陳春生也表示,目前特休假於年度終了時必須折發工資給同仁,但過去該會與公司團體協約有約定,同仁可依個人意願選擇將部分特休假遞延保留至來年度運用,倘這些特休假未休畢亦能折發工資,希望未來“勞動部”或“立法院”在法規修訂或函釋部份,得提供予勞資協商空間,增加勞工對特休假運用的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