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規則意識還得靠“管”
為治理闖紅燈亂象,近段時間多地都拿出了不少新點子。在江西青原,違規者被要求拿着喇叭喊100遍“我不再闖紅燈”;在河北邯鄲,交警和孩子們共跳“等燈舞”。別出心裁的法子,迅速引來熱議紛紛。回顧以往,視頻直播、值班站崗、拉繩勸導……在這件事兒上,大家真可謂百招齊出,也不禁令人感慨:規規矩矩過馬路,咋就這麼難?
在十字路口,似乎總有那麼一些人,因為“要遲到了”而不管不顧埋頭就衝,覺得“反正前面又沒車”於是“不走白不走”,又或者看到“大家都走了”於是抱定“再等就是傻”隨大流一擁而上。各種理由五花八門,也讓我們愈發看清一個事實:現階段,要構建良好的“斑馬線文明”,光靠個體的自發自律很難,建立規則意識還得靠“管”。
規則意識不會從天上掉下來,也不會從頭腦中蹦出來。特別是那些看似不太嚴重卻又普遍發生的不文明之舉,光靠振臂一呼和道德譴責顯然遠遠不夠。規範城市文明出行,必須要有實質性動作。比如闖紅燈,一些人走路時無視交通指示燈變換,但自己手握方向盤時就不太敢任意妄為,尤其是經過有攝像頭的路口更慎之又慎。這無非是因為行人違法幾乎沒有成本,而亂開車就要罰分扣錢,甚至很可能還會“無車可開”。不同站位,對規矩的感受相去甚遠。近日,北京多家單位、團體共同發起並參與“認領愛心斑馬線”活動,派出志願者專門蹲守“責任路口”,引導行人文明通行,其用意也是通過普通人換位為道路“管理者”的角色,促使大家理解遵守交通規則的重要性。
心理學研究表明,一個人思想意識、行為方式的變化,需要經歷服從、認同、內化三個階段。這勾勒出人類習慣養成的演變過程,也明示了規則意識的涵養路徑。反觀“斑馬線”治理的糾葛反覆,我們顯然還處在“服從”階段。面對那些蠢蠢欲動的違規衝動,面對“法不責眾”的僥倖心理,我們唯有劃出行為規範的紅線,拿出有效的懲戒措施,亮出嚴格執法的態度。只有讓違規者深刻感受到不便不適乃至痛感,才可能使其在“趨利避害”的本能下約束自己的行為,形成對規則的敬畏。久而久之,當迫於外界壓力的被動行為,轉化為利益權衡後的主動選擇,進而內化為自發自覺的習慣,文明的養成也就不遠了。
公共文明的發展程度,標註着一座城市的成熟程度。經過多年發展,我們早已進入“汽車時代”,縱橫交錯的交通生態體系愈發複雜,多樣化的出行方式不斷更新,呼喚交通觀念和規則意識及時升級。讓講文明、守秩序融入到更多人的日常行為中去,我們的生活才會更加有序、更加安全。(湯華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