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教授摸三名女生屁股遭解聘 反稱:情節不重大
【環球網綜合報道】台灣長榮大學一名教授李某4年前遭三名女生指控摸臀,且對其中一名女學生有曖昧言行,校方經調查後認定為性騷擾,將李某解聘,李某對此不服處分提起行政訴訟,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為解聘有理,判李某敗訴。
據台灣《自由時報》27日報道,台北高院判決稱,2013年12月間,長榮大學校方接獲學生控訴,指該校教授李某曾伸手摸3名女學生臀部,還以口頭及打電話方式邀約其中一名女生單獨吃飯,並有不軌舉動。
經校方有關部門調查,認定李某性騷擾成立且情節重大,因此報請台“教育部”核准將其解聘,後來“教育部”認為校方調查時沒讓李某充分陳述意見,程序有瑕疵,要求重啓調查。
之後,長榮大學重啓調查後,仍認定性騷擾成立,並把全案移請“校內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會後仍決議將李某解聘,且議決1年內不得聘任為教師。李某不服,提起行政訴訟,認為學校解聘決議中寫其“情節未達重大”,且解聘有違比例原則,侵害其工作權及生存權。
但台北高院對此認為,本案調查小組成員均是專業人員,符合相關準則規定,且已考量法律目的及個案實際情況,符合行政程序法規定,原處分並無違誤,據此駁回李某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