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讓某些民生工程變成尷尬工程
無論是一些領導幹部的口頭上,還是在各地各級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民生工程無疑是個高頻詞彙。顧名思義,民生工程就是貼近百姓直接利益、解決他們日常實際需求的積極政策舉措,體現的是執政為民的宗旨。然而,本着為人民辦好事辦實事而建設實施的民生工程,一旦實際運作起來卻名不副實,讓百姓感受到的可能就不是“窩心”而是“鬧心”。省審計廳25日公佈的廣東2016年度審計工作報告提到,對我省農村垃圾處理專項資金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審計時發現,部分資金閒置、設備閒置或使用率低,37個縣196個垃圾中轉站建成後長期閒置未投入使用,48個縣215個垃圾中轉站建成後垃圾轉運量不到日垃圾測算量的30%。
類似情況似乎並不鮮見。以前曾有報道提到,中部某省前一年在874個建制鎮建設了生活垃圾中轉站,平均每個站投資58萬元,不少存在“修而不用”的問題。還有鄰省某市,2015年投資千萬元建成了一座日處理能力80噸的垃圾中轉站,據稱實際處理量也就10噸左右,而且還經常閒置不用。當然,這些還是單個“體量”比較小的。記得前幾年還有報道提到,西北某地耗時7年建成一座汽車客運站,“由於種種原因一直未運行”,成了擺設。雖然上述這些案例的具體情形可能千差萬別,但實際成效大抵相同,即都因使用率不高而沒有真正達到方便百姓、改善民生需求的政策初衷,既造成了財政資金、公共資源的巨大浪費,又因為長期閒置引起了輿論話題、折損了地方形象,不容小覷。
民生項目閒置或使用率不高,歸結起來其主要原因大體上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因為規劃設計不實用,於是成了所謂的拍腦袋決策、拍胸脯保證、拍屁股走人的“三拍工程”。這暴露了一些地方公共決策制度機制的深層次問題。在城鎮化高速推進的今天,一個項目的立項固然要有適度的超前意識,考慮一定的長遠需求,但這種超前必須建立在全面科學嚴謹的論證基礎之上,遵循經濟社會發展的客觀規律,而不是刻意求大、求新、求洋氣。這就要求相關部門在依照規範程序決策的前提下,必須突出“實用性”。既然是民生工程,首先就應該考慮百姓的實際需求,而不是動不動就建“豪華公廁”。在此基礎上,要杜絕“為了花錢而花錢”。各級政府年度財政預算中,通常會按一定比例預留民生資金或專項支出,但這筆錢要花在刀刃上。
另一類則是因為沒有完善配套措施而不能用。一個民生項目,只有良好地運轉起來,才能讓百姓切實享受到改革發展的成果,這就需要相關部門加強後續的運營管理,才能提高其使用效率。查閲過往報道,部分地方垃圾中轉站之所以閒置,與這些地方垃圾收集處理方式、徵費制度無法落實,乃至居民日常生活習慣的轉變有很大關係,這要求當地政府部門在配套政策上要及時跟進,而不該“聽之任之”。類似的還有,一些基層健身廣場設施因缺乏維護管理而很快損壞,一些基層醫院買了先進的醫療檢測設備卻因為缺乏相應的人才而無法使用,等等。這些現象都提醒相關部門,民生項目不是建起來、擺在那裏就萬事大吉,而是要下大功夫打通政策的“最後一公里”,確保其發揮實際效用。
審計報告點出的問題,對相關部門無疑是一個提醒,即要高度重視並儘快解決相應問題。同時,也是一個警醒,即在涉及民生項目的決策上,要進一步完善相關政策機制,提高決策的科學性和透明度;涉及項目的運營管理上,要強化責任機制,督促相關部門讓項目切實高效運轉起來,避免民生工程變成尷尬工程。■張東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