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制度破除收受“感謝金”未損害國家利益的邏輯
近日,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瓊海市委原常委、宣傳部原部長陳大釗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20萬元。《法制日報》記者瞭解到,在17年裏,陳大釗不僅收受鉅額感謝金,還讓親屬接受工程老闆安排的旅遊、看病等。陳大釗還以打麻將、出國考察等為由,讓工程老闆來買單。(法制日報7月27日)
俗話説“黑字落到白紙上”,當既定的事實一旦成立,再怎麼辯白也蒼白無力。當事人和辯護人聲稱,事先沒有與行賄人就權錢交易進行約定,多為應其正常履行工作職責後,當事人為感謝其幫助而以節假日的名義進行的事後行賄。沒有因受賄而幫助當事人謀取非法利益;沒有因其受賄行為而損害國家利益;更沒有利用職務便利進行索賄,故其主觀惡性和社會危害性較小。這樣掩耳盜鈴的邏輯讓人發笑,沒有原因怎會有受賄事實的結果?沒有權力的遮掩和支撐,旅遊、看病、打麻將、出國考察的費用會由工程老闆會買單?
其實,值得釐清的一個問題是領導自身的權力觀。就算如貪腐者所言,感謝金是自己和老闆之間的關係,沒有損害國家利益。然而作為領導幹部,這位宣傳部長難道不知道手中權力是黨和人民賦予的?對於這份權力,需做到的是權為民所用,必須樹立正確的權力觀。自己的所作所為,關係到是否贏得民心,關係到黨和國家政權的興衰成敗。看似自己的私慾“出軌”,實則是對權力少了一份敬畏之心、責任之感、和奉獻之思,喪失了用權力維護好最廣大人民羣眾利益的意識。因此,自認為“感謝金”沒有損害國家利益是不折不扣的偽命題,不過是把權力當成搖錢樹,為自己的貪腐濫用權力的説辭而已。
有敬法畏紀的底線是避免貪腐的前提。“人見利而不見害,魚見食而不見鈎”。作為領導幹部一旦指針偏離,隨時都可能陷入的陷阱,隨時都可能被糖衣裹着的炮彈擊倒。而在貪腐之時,總會有一千個、一萬個貪腐的理由來“説服”自己,難以邁過“眼裏識得破,肚裏忍不過”這道坎。這也説明領導幹部貪腐並非“與生俱來”,如果沒有警惕性,如果沒有在平時的生活、工作中把底線建立起來,被貪腐誘惑擊倒的可能性則防不勝防。沒有堅持公正用權、謹慎用權、依法用權,始終保持清醒、嚴格自律,就很難避免一失足成千古恨的厄運。
心生“感謝金”沒損害國家利益念想,如此“大言不慚”,還是源於監督之殤。深入、多元的監督可有力制衡貪腐之念,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落實到位勢在必行,所謂的“感謝金”邏輯將隨之不攻自破。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繫、利為民所謀本該是基本原則。
要用完善的監督機制讓政府官員有如臨深淵的警覺意識,始終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做到心中有黨、心中有民、心中有責、心中有戒,增強政治定力、紀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在防微杜漸上不捨尺寸之功;要用合理的監督系統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真正做到按規則、按制度行使權力,接受到來自黨內、行政、輿論和羣眾等方面的監督。
“綱舉目張,執本末從。”任何事情只要抓住主要的環節,就能帶動次要環節。要讓所有的領導幹部在私底下、無人時、細微處能否做到慎獨,始終做到不放縱、不越軌、不逾矩,唯有嚴肅黨內政治生活,用制度讓黨內監督出現新面貌新氣象,這樣搞權錢交易還妄圖詭辯的損害國家利益者才會減少。(魚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