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東恆:功勳榮譽表彰的重大現實意義
作者:陈东恒
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日前簽署命令,授予10位軍隊英雄“八一勳章”,這是繼中共中央近日批准實施以“五章一簿”為主幹的功勳榮譽表彰制度體系後,中央首次組織評選,邁出重塑社會核心價值的堅實步伐。
對做出卓越貢獻、堪稱社會楷模的人物,以國家名義給予表彰,這是多數國家的慣例。最早建立國家榮譽制度的英國,就有5類榮譽頭銜、9種勳章;法國最高級別榮譽勳位勳章名額有限,入選條件極為苛刻;美國有總統自由獎章、國會金質獎章、總統公民獎章等國家級榮譽獎章;蘇聯解體後,俄羅斯仍部分保留了蘇聯時期的榮譽制度。獲得國家最高榮譽的公民,在任何地方都會受到敬仰。
我國也是對榮譽激勵極為重視的國度。自革命戰爭年代到新中國成立,我國功勳榮譽制度歷經發展,形成多部門、多領域、多層次的體系。其中包括戰爭年代的“戰鬥英雄”“勞動英雄”“人民功臣”“支前功臣”等榮譽稱號和“毛澤東獎章”;建國初的“八一勳章”“獨立自由勳章”“解放勳章”;上世紀80年代以來的“獨立功勳榮譽章”“全國勞動模範獎章”“先進工作者獎章”“中國青年五四獎章”“三八紅旗手獎章”等。這些耳熟能詳的崇高榮譽,成為激勵幾代人奮發進取的精神標識。
不過,伴隨市場經濟而來的逐利傾向,使社會的價值取向發生某種程度的偏移。一部分人價值追求愈發功利,是非榮辱的界線越來越模糊,對國家和社會也越來越缺乏認同感和責任感。另外,此前我國整體表彰體系還存在標準混亂、多頭管理、同質化嚴重、權威性不足等問題,弱化了榮譽制度的激勵導向功能。
在此背景下,這次確立以“五章一簿”為主幹的功勳榮譽表彰制度體系,既從法律和制度層面對我國榮譽制度加以規範,同時也能從國家層面樹立鮮明導向,引領人們重視榮譽和精神追求、迴歸社會核心價值體系,繼而強化人們對國家、民族、社會的尊重和認同。
當前,我國正處在深刻變革的關鍵階段,建立運行功勳榮譽表彰制度體系須融入國家社會變革的大體系。堅持正確導向,明確標準、規範程序、陽光操作,真正通過榮譽激勵樹立先進典型,在黨、國家和軍隊等各層面弘揚正氣引領風尚。(作者是軍事科學院政治部宣傳部幹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