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志願證明褻瀆志願精神
每逢暑假,就有不少大學生選擇參加支教等志願服務活動,而大學的獎學金評定、保研、出國機會也或多或少與學生志願服務有所關聯。但是,個別學生在網上購買一紙志願服務證明,甚至這些證明還蓋有公章。更加蹊蹺的是,除紙質證明外,在全國最知名的志願者管理服務信息系統以及志願中國下面的“志願匯”APP上,一些淘寶商家甚至能夠為購買者錄入志願時長,包括志願活動時間、志願地點也能隨意填寫。(7月30日《光明日報》,7月28日《北京青年報》)
網購志願服務證明,是褻瀆志願服務精神、傷害社會公平正義的無德行為。本來,志願服務是在不求回報的情況下,為改善社會風氣,促進社會進步,公民自願付出個人時間及精力,為社會提供無償、熱情、友愛的服務。可以説,志願服務幾乎是每個文明社會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
然而,當絕大多數大學生在老老實實、辛辛苦苦地從事着志願服務,並時刻準備要將一腔志願服務精神,內化成長期的社會服務意識之時,個別大學生卻能用網購到的志願服務證明矇混過關,這讓那些真心從事志願服務的大學生怎不會產生心理不平衡?當弄虛作假者拿着足以以假亂真的一紙志願服務證明,排擠他人,不勞而獲,獲得綜合測評加分、獎學金評定、保研出國等機會時,更會動搖許多大學生的志願服務意願。當志願服務的民意基礎被嚴重動搖,志願服務又如何變成全社會的共同行動?
網購志願服務證明是在為虎作倀,讓所謂的“志願服務”成少數人的牟利工具。志願服務不能借公益之名行牟利之實。同樣,志願服務證明的開具、志願服務信息的填寫等與志願服務相關的事項,也不能借公益之名行牟利之實。而那些在網絡上販賣志願服務證明的商家則明顯是以此牟利,他們製造虛假的紙質證書、加蓋假章,還涉嫌違反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罪。購買者則屬於為虎作倀,如果用買來的這種證明求職,則涉嫌編造履歷,違反勞動合同,有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危險。
反思了網購志願服務證明的危害,再來看看這個灰色生意為何能做成。有幾所高校的老師表示,雖然志願服務證明在加綜測、評優評獎、保研出國等方面有優勢,但學校只是鼓勵學生參加志願活動,不會強制,學校對志願服務證明就不會嚴格審核。實際上,既然學生參加志願服務能獲得某些好處,有可能享受到甜頭,學校理應加強審核,出現造假應立即調查核實,對學生取消某些好處,並進行批評教育。尤其是把公益服務算作學分的高校,更要防止志願服務弄虛作假。
2015年,中央文明辦、民政部、教育部、共青團中央聯合下發《關於規範志願服務記錄證明工作的指導意見》,《意見》明確了建立志願服務虛假證明相關責任追究制度。要求按照“誰證明誰負責”的原則,逐步建立志願服務虛假證明責任追究制度和監督檢查制度。對出具、偽造虛假志願服務記錄證明的單位或個人,分別作出處罰,探索將其納入單位或個人誠信體系,並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佈。從網購志願服務證明盛行來看,這項要求在一些地方恐怕並沒有實質性推進,這塊短板當儘量補齊。(何勇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