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不宜包辦學生銀行卡
金融監督、工信等部門要嚴厲處罰違規辦理銀行卡、電話卡的行為,規範行業秩序,防止在利益的驅動下去污染錄取通知書應有的純淨
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峯》報道,開學在即,不少大學新生收到了錄取通知書,而隨同錄取通知書一同郵寄來的還有銀行卡。有的學生和家長覺得雖然方便繳學費,但這種做法是否也有侵犯個人隱私、強制消費之嫌(7月31日央廣網)。
一紙高校錄取通知書是莘莘學子拼搏的成果,這份通知書滿載着個人及家庭的希望,洋溢着青春的氣息,散發着年輕的味道。多少次魂牽夢縈,未來的大學新生們打開信封最期待就是品味大學的精神氣質,聆聽高等學府的深情召喚。只具有這些思想性元素才是通知書應有的純淨。
學生個人辦理銀行卡,從法律意義上説,就是個人與銀行之間簽訂合同,合同的簽訂需要遵守意思自治的原則,個人辦理銀行卡可以攜帶相關資料親自前往銀行辦理,也可以委託他人代為辦理,個人辦理銀行卡必須完全出於自願。所以説,學校直接包辦學生銀行卡的行為涉嫌違反民事法律。未經學生許可,銀行直接為其辦理銀行卡,則涉嫌違反行政法規。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就規定,髮卡銀行應當向銀行卡申請人提供有關銀行卡的使用説明資料,包括章程、使用説明及收費標準。大學新生毫無徵兆地收到銀行卡,就充分説明銀行沒有嚴格按照行政法規辦事,內部各種監督程序、業務規範也形同虛設。
對於配發銀行卡等問題,報道中就提到某所高校工作人員認為這樣做主要是為了方便管理,並表示必須使用這兩張卡來繳納學費的,其他的就是沒法劃轉。但筆者以為,直接郵寄銀行卡方便繳費的藉口根本就站不住腳,認為使用銀行卡繳納學費能夠方便管理和方便學生,純屬無稽之談。在金融如此便捷、支付方式如此豐富的今天,銀行卡已經成為非常傳統的支付方式,如此傳統保守的財務管理機制,就暴露出這樣的高校缺乏與時俱進的理念,更缺乏引領學生敢於創新的能力。如果高校是打着方便學生的旗號與銀行共同謀取商業利益,更應該對其進行深刻批判。在錄取通知書中夾寄銀行卡、電話卡,就是向學生鮮明地傳遞商業的氣息、傳播消費的訊號。學生還未入校門,大學就開始鼓勵學生消費,大學應有的思想性純淨要麼從一開始就缺席,要麼被抵消殆盡。
高校學生數量大、穩定性強,歷來都被銀行、通訊運營商視為重要的潛在客户羣體。銀行對於不同客户羣體的要求不同,也折射出制度執行方面的不公平。某些業務必須要求當事人親自到銀行辦理,例如重病老人被抬到銀行大廳辦業務,而對於優質的學生客户羣體,卻可以拋棄法律規範的強制性規定,違法違規辦理。其實早在2011年工信部就發佈了相關意見,要求運營商在開展校園營銷時不得與學校簽訂排他性協議,或者是在錄取通知書中夾寄手機卡等,但部分電信運營商和高校卻明知故犯。
金融監督、工信等部門要嚴厲處罰違規辦理銀行卡、電話卡的行為,規範行業秩序,防止在利益的驅動下去污染錄取通知書應有的純淨。筆者認為,還高校錄取通知書應有的純淨,關鍵在於高校要做好自律,禁止以任何理由利用學生的個人信息去侵犯學生的權益,堅決查處商業行為背後的不法行為,秉持大學應有的精神氣質。(劉 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