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日報:輕微交通事故別添堵
當兩輛車子在路上來了一個“親密接觸”,常見的場景是:雙方下車察看“傷情”,繼而定責、“講數”、報保險或交警。若雙方都是爽快人,會迅速將車子移到路邊,再進行“雙邊談判”;也有人會旁若無“車”,就地討價還價,不管身後“車流滔天”。
老司機可要注意了,要是在廣州,路遇輕微交通事故不撤離造成嚴重堵塞,有可能會吃1000元“牛肉乾”,甚至可能會被吊銷駕駛證,得“回爐”補考——據廣州交警表示,2017年以來,處罰了近100名發生交通事故後沒及時移車的駕駛員,其中有8名駕駛員因發生輕微交通事故不撤離造成嚴重堵塞,被罰款1000元。
車主要真是踩了這個“雷”被罰,一點也不值得同情。發生輕微交通事故不及時撤離、佔道“傾數”卻是一件害人害己、風險極大的傻事。先説害人,你們把道給佔了,把路給堵了,為了幾百元吵個沒完,有沒有考慮其他被堵車主感受?再説害己,絕非危言聳聽。兩輛車子停在大路上,人在車旁來回走動,等於把人身安全交給他人。6月30日,濟南就發生一起類似事故,兩輛小客車發生輕微交通事故後沒及時移車,被後面駛來的一部大客車撞個正着,導致4人嚴重受傷。
輕微交通事故,只是車子擦傷點皮,就沒有必要在大路上浪費時間、影響交通,儘量“快閃”,哪怕吃點小虧又算得了什麼。 (練洪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