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長敢游泳”何如“市民能釣魚”
近日,河南省永城市市長李中華污水河游泳的圖片在微博上流傳。圖片中,李中華和其他六位相關工作人員、羣眾在河中游泳。微博認證為永城市政協委員@陳新建告訴記者,這張照片的拍攝時間是8月1日上午,地點是永城老城區原污水河。針對這張圖片,有網友質疑此舉是否在作秀。(8月2日 未來網)
一年前臭氣熏天、蚊蠅肆虐,一年後水清河晏、景色怡人。應該説,河南永城市市長敢應一年前的承諾,如約來到當初的臭水溝游泳一番、體驗水質,其負責任的態度值得肯定。提到治水治污的決心和魄力,網絡上曾經常出現過“請官員來游泳”的呼聲與建議,前述的“市長敢游泳”,可視作交給市民的一張“治水成績單”。
驗證治水成效,無妨由市長游泳來“以身試水”,但卻未必是“包試包靈”的永久上策。事實上,這次河南永城市市長“下河游泳”圖片在微博傳開後,隨之激起的作秀質疑同樣不少。這便提醒了一些地方及官員,撲下身子為民辦成了好事和實事,在如何交賬、怎樣宣傳這些細節問題上,也要因時而動,切莫老調重彈。“官員下河”在某個時段很有説服力,而一旦頻繁氾濫,也可能淪為羣眾眼中秀意昭昭的“官樣游泳”。
治水承諾不必熱衷“官樣游泳”,宣傳政績除了要求新鮮感,也要全面考慮相關風險和影響。以河南的這次“市長敢游泳”為例,有網友就細心思考,尖鋭發問,市長和其他人是上午去游泳的,那算不算佔用了“工作時間”?再有,河道是變清了,但圖片沒有明確説明河道能否作為游泳場所。要是市民看到之後,也紛紛去遊,由此帶來的安全風險誰來承擔?顯然,倘若官員們只是“為游泳而游泳”,別的則一概不管,那就更易招致吐槽和質疑了。
“市長敢游泳”式的驗證水質已經並不十分招人樂見,是否還有“更新換代”的其他妙招?其實,“市民能釣魚”便是一個無聲勝有聲的可取之策。近幾年來,浙江省大力開展“五水共治”的環境整治行動,不少地方的水生態得到了極大改善。在此基礎上,各地政府有關部門在很多治理後的河流,都放養了一批批魚苗,且允許人們在相關法律法規的框架下持竿垂釣。這樣的“悠閒垂釣圖”比鮮見的“市長敢游泳”更能説明水質水情的轉好。
“市民能釣魚”的建議並非説明官員“以身試水”一定是作秀之舉。當市民對“官樣游泳”的好感逐漸散失時,最好能與時俱進地釋出周全硬招,讓鮮活魚蝦來代言辛勤付出的治水努力,展示生態環境的日益改觀,可以説是人與自然和諧與共、相得益彰。
歸根到底,“市民能釣魚”對河道治理、生態環境保護的要求比“市長敢游泳”更高。敢不敢游泳或許可“強撐”,而能不能釣魚,則由市民的意願決定。魚兒對自己的生存環境不會“説假話”,這是在水質檢驗結果之外最鮮活的證明。(司馬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