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給彩禮限價要警惕權力的任性而為
像這樣具體而微的數字本身就帶有強烈的規範性,如果只是一種提倡,應該使用模糊表達,而不是數字。
一二線城市的房子有限購、限價,沒想到四五線城市結婚也限價了。
近日,河南鄧州召開推進移風易俗樹立文明鄉風會,會議宣讀了《鄧州市農村紅白事標準參照指導意見》(下文簡稱《指導意見》)。《指導意見》規定細緻,不僅規定彩禮總數要控制在3萬元以內,還規定女方孃家來賓合計不超過20人、同村村民禮金不超過100元,而喪事更要儘可能簡辦。
提倡婚葬文明、移風易俗本是件好事,但要警惕權力的任性而為。上述《指導意見》並不是村民自發制訂的倡議書,而是當地市委市政府的紅頭文件,文件顯示,它是印發給“各鄉鎮黨委、政府,街區辦事處,市直及駐鄧各單位”的。根據慣常的管理邏輯,這些單位收到這份文件,就必須遵照執行,否則就是工作不紮實的表現,單位負責人的前途也堪憂。
儘管鄧州市文明辦的相關負責人説,這只是引導性的文件,並不具有強制性。但我認為,這種説法與文件內容存在矛盾。文件對紅白喜事規格的規定,極為詳細。對於喜事,不僅控制了總價要在3萬元以內,還有更細節的規定,要求每桌用煙不超過2盒、每盒不超過15元,每桌用酒不超過2瓶、每瓶不超過50元,喜宴共計不超過20桌,每桌不超過16個菜,煙、酒、菜等每桌費用合計不超過360元。對於喪事,要求每桌用煙不超過2盒、每盒不超過10元,直系親屬禮金不超過200元,親朋好友禮金不超過100元,同村村民提倡只弔唁不隨禮,甚至連請樂班的事都要管,不得超過1班,人數控制在5人以內。像這樣具體而微的數字本身就帶有強烈的規範性,如果只是一種提倡,應該使用模糊表達,而不提數字。況且,這種規定也不好執行,如果雙方約定的彩禮數超過了3萬元,民不舉官不究,又如何去查?
羣眾操辦紅白喜事的需求是剛性的。人的一生當中,操辦紅白喜事的次數非常有限,正因如此,普遍好面子的中國人才需要在這些事情上講求體面,寧可多花一些錢,也不要留下遺憾。攀比心理是有的,可都是自願的,何況攀比心理也是激發奮鬥的動力。禮金也一樣,主客間自然有一種禮尚往來的平衡邏輯,同樣出於自願。在這樣的事情裏面,我看不到有任何權力介入的必要。
的確,一些基層羣眾曾反映,紅白喜事的攀比之風,導致他們的相關支出變多了。但這種事情每個成年人本來就該量力而行,八竿子打不着的酒席你為什麼要去?別人給的禮金多,而你給的少,相比之下你沒面子,所以希望政府管管,給禮金搞個限價。殊不知,這種想法實在是一廂情願。政府權力是有邊界的,法無授權不可為。就算是為了制止攀比之風,政府也只能號召,以幹部黨員代表做表率,村民公約等方式進行引導,而不能強力干涉,否則就是權力的越界。
盤點一下可以發現,類似的荒唐文件還有很多。同樣在河南,濮陽市台前縣2016年也曾下發文件,要求彩禮總數控制在6萬元以內。此外,山東鉅野、陝西大荔也有過類似文件。這些地方有一個共同特點,經濟發展都比較落後。坦率講,有些地方的經濟之所以長期發展不起來,人民生活水平之所以長期難以提高,地方政府使用權力太任性也許是原因之一。
同樣是吃喝,公款吃喝和公車花費,不僅要管,還要嚴管嚴查,並主動接受羣眾監督,不知道這些地方管得怎麼樣呢?公款開支敢不敢也出台幾個限價標準呢?地方政府給彩禮限價,讓那些不受約束的三公消費情何以堪?(陶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