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第11次展延保外醫治 至2017年11月4日止
華夏經緯網8月4日訊:據台灣媒體報道,台中監獄日前要求前台灣地區領導人陳水扁必須到其他醫學中心開立診斷證明,作為保外就醫展延依據。台中監獄昨日表示,扁已提出台北馬偕醫院診斷證明,因“病情複雜”,獲展延保外就醫3個月。此為陳水扁第11次展延保外醫治,至2017年11月4日止。
據報道,陳水扁今年7月參加凱達格蘭募款餐會,違反台中監獄事前要求不進入會場、不上台、不致詞、不談及政治與不受訪的“五不”原則。且扁多次在公開場合露面參加活動,遭外界質疑保外就醫適法性。
台中監獄因此發文給扁,要求提出另家醫學中心的診斷證明,作為下次保外就醫展延依據。陳水扁得知後反彈,並親筆寫信回覆表示“無法配合”,原醫療團隊並公開表示中監此舉破壞醫病互信,一度造成雙方關係緊張。
根據台灣“中央社”報導,台中監獄秘書吳瑞寶昨日表示,上月中旬收到扁另外到台北馬偕醫院就醫的診斷證明,加上扁醫療小組召集人陳順勝找多家醫院會診資料,中監認為扁“病情複雜”,入監無法獲得適當治療。
報導表示,吳瑞寶指出,審核結果經報請“矯正署”後,已獲核准第11次保外就醫展延3個月,到今年11月4日止。扁仍需遵守“監獄行刑法”第58條“在監不能適當醫治”相關規定。
吳瑞寶表示,訪視小組仍會定期前往訪查,作為終止與繼續展延保外就醫的依據,所有行程都必須符合相關規定,且須事先申請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