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籤和平協議?吳敦義列舉3項條件
華夏經緯網8月8日訊:據台灣媒體報道,國民黨主席當選人吳敦義昨日指出,兩岸只有政府授權的單位才能籤所謂的協議,對於所謂的和平協議(定),如果未來國民黨贏得民眾信任,兩岸要籤和平協議,也必須是在台灣民眾有高度共識、台灣有需要,以及是在“立法院”全程監督、全民“公投”許可下,才會簽署。
據報道,吳敦義昨日到台中市烏日參拜六房媽時,做以上指出,當時有記者問説,聽説有黨代表認為和平政綱(前黨主席洪秀柱主導通過)太倉促,要在20日舉辦的國民黨全台黨代表大會上串聯,把和平政綱翻案。
吳敦義答覆時,立即反問:“和平的政綱怎麼會翻案呢,本來就應該要和平啊!”“我們的九二共識,就是促進了8年的和平穩定發展,所以有關和平是政綱的重要部分,怎麼會把它翻案掉?”
他接着説,應該是那個“和平協議(和平政綱主張台灣應主動積極謀求與大陸簽署和平協議)”;兩岸關係人民條例唯一授權的單位就是海基會,大陸是海協會,有資格推動協議的,就是政府授權的單位;為什麼2005年連戰擔任黨主席,赴大陸的破冰之旅,也只能簽署“連胡會5項‘願景’”,因為願景可以,但是協議就必須是政府授權的單位。
吳敦義強調,如果不是“執政黨”,你也無權去籤所謂的和平協議,但和平協議可以加一點在政綱裏,如果將來(國民黨)重新贏得民眾的信服,大家都相信一定要有和平的協議,那一定是大家有共識,並經“立法院”全程監督,然後經過全民“公投”許可,和平協議才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