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除傳銷必須痛下決心
作者:邓海建
(記者在地溝附近撿到了傳銷人員的學習筆記、學習心得、日記、畢業證書和一份2017年2月1日的《人民日報》。中國青年網記者 宋繼祥攝)
這幾日的天津頗不平靜:李文星死了,張超死了,死在天津靜海,死在傳銷魅影之間。
都説傳銷猛如虎,而徒留虎患的,未必是一城一地的煩惱。也許正如天津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趙飛所言,靜海是天津非法傳銷的高發地,但李文星事件的發生,説明打得遠遠不夠,傳銷問題還很嚴重,“必須從社會穩定的政治高度來認識這個問題,解決這個問題”。於是有了“天津誓言”:決戰20天,徹底清除非法傳銷活動。
回頭來看,1989年,傳銷從日本、台灣等地流入廣東,此後,便如星火燎原般成為打不死、錘不爛的流毒。28年過去,傳銷在中國的“發家史”,便是弱勢民眾的“血淚史”——生不見人死不見屍,加之家破人亡、人生幻滅的故事,與“傳銷”二字一起,成為跨越千年的經濟毒瘤,寫在知音故事會的背景板上,寫在國人囑咐孩子出門的常識裏。
説得不客氣一點,如今傳銷在少數地方之根深蒂固,無非兩個令人齒寒而心冷的理由:一是打擊不力,執法不夠硬氣。用天津的話説,“打得遠遠還不夠”。比如檢索資料可知,其實早在10年前的2007年9月,天津就曾建立打擊傳銷工作聯席會議制度,並展開多次專項行動。只是,時過境遷,當年聯席會議首任召集人武長順早已東窗事發、被判死緩。很難説,這兩者之間有無千絲萬縷的關聯。
二是壓根兒就懶得打擊,甚至將之視為“振興本地經濟”的鴉片。還是舉個路人皆知的例子吧:2008年前後,國家工商總局調研,“據廣西來賓市反映,傳銷猖獗時,傳銷人員達上萬人,大街上像趕集一樣。”根據公開説法,當時,廣西來賓市是一個常住人口僅15萬人的新興城市,但據估算約有5萬人在該市進行傳銷活動。根據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和中國反傳銷協會等聯合編撰的《2010中國網絡傳銷調查報告》,2010年參與網絡傳銷的人員超過4000萬。傳銷在少數地方如此招搖囂張,與地方執法部門寬縱放任有着無可辯駁的關係。這背後的短視邏輯,躍然其間,心照不宣。
傳銷與反傳銷,如作用力與反作用力。而今,傳銷陷入“越治理越猖獗”的詭譎境地,顯然不能怪中國“人傻錢多”,而應該把問責與反思的板子打在監管不作為的屁股之上。等到傳銷如星火燎原,更是難以掌控。一方面,傳銷確實兇猛如虎、狡黠如兔。另一方面,這種聚眾的經濟邪教,又不可能隱身或消匿,真要發動羣眾鬥爭,治理起來並不算沒有頭緒。再説,無論傳統的南派北派,還是依託互聯網的傳銷“資本盤”,其“拉人頭”的層級利益鏈可謂萬變不離其宗。早在2005,《禁止傳銷條例》便明確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與公安機關是治理傳銷的主要機構;2007年,國家工商總局與公安部還聯合制定了《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和公安機關打擊傳銷執法協作規定》……有了警醒意識、有了制度設計,“五行”裏缺的,怕只是“起而行之”的職能自覺。
問題只有一個:媒體輕易能起底的傳銷故事,為何專業的職能部門總是後知後覺?
贅言以上,無非是要明確一個老理:傳銷猛如虎,打虎不能一陣風。公眾相信天津有這個能力,“決戰20天,徹底清除非法傳銷活動”。不過,無論對於哪個城市、哪個省份,打擊傳銷恐怕真的是個久久為功的持久戰。別説20天,就是200天、2000天,亦是“永遠在路上”。2016年12月,公安部發布消息,當年全國公安機關共立案偵辦傳銷犯罪案件2826起,同比上升19.1%。面對這樣的兇猛態勢,打擊傳銷不是一地之責、而應該成為全國共識,不是一個職能部門的事、而應該成為聯動之策,不是一個運動的功夫、而應該成為執法常態。
猛打久治、恪盡職守,傳銷這隻紙老虎,才不至於吞噬了年輕人的青春,才不至於啃噬着大社會的骨血。(中青網特約評論員 鄧海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