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同婚註記 女同婚比男同婚多近4倍
華夏經緯網8月9日訊:據台灣媒體報道,台“內政部”最新統計,截至今年6月底,全台共有2223對同性伴侶完成註記,其中女性登記者人數3510人,男性為936人,女性註記同性伴侶的人數是男性的近4倍。
據報道,根據“內政部”户政司統計資料,開放同性伴侶註記後,截至今年6月底,全台共有4446人登記,開放登記的縣市中,登記人數以新北市為最多,共有970人,其次為台中市846人,第三為台北市818人。
“户政司長”張琬宜表示,目前全台已經有18個縣市開放註記,僅剩4個縣市花蓮、台東、雲林及澎湖沒有開放,民眾所處的地區不能登記,可以跨區到其他縣市辦理。張琬宜説,登記時需要雙方親自申請,若分手,只要當事人一方親自申請即可。張琬宜説,“同性伴侶所內(户政事務所)註記”還沒法制化,只是行政措施。
今年5月,台“司法院”大法官受理台北市政府、男同志祁家威的同性婚姻“釋憲”,大法官認為,現行法律未允許同性兩人結婚,違反“憲法”第22條保障民眾婚姻自由及第7條民眾平等權的保障,台“法務部”應在2年內研擬“修法”,保障同性婚姻。6月起由台“行政院秘書長”陳美伶主持“同性婚姻法制研議項目小組”,辦理配套法規研修及“法案”研擬等作業。
不過,項目小組原定每週開一次會,會後並向媒體進行説明,但近期卻“卡關”。據瞭解,起先針對較為單純的結婚年齡、同居義務等法律條文,小組成員均迅速取得共識,不過卻在收養子女等方面卡關,此外,反同婚團體抗議聲浪大,加上陳美伶忙於處理其他重要“法案”,項目小組有時停開、有時“低調開”,最近變成“有必要再開”。對此,陳美伶表示,草案還是在討論及研擬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