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地震之機逃單是乘人之危
昨晚,四川九寨溝發生7.0級地震,西安震感明顯,這可把在小寨賽格吃飯的用餐者嚇壞了,有大約40家商家出現單損,未付餐款6萬元左右。有的餐館損失一兩單,有的餐館損失30多單。(8月9日 西部網)
遭遇地震,人的本能反應是逃離保安全。但逃離之後,進而躲避應該支付的餐費,就真的説不過去。西安小寨賽格餐飲所遭遇的逃單之禍,損失6萬元左右,看似是地震所致,但更多是“人禍”,尚需逃單者儘快償還。
地震是不可預計的災害,尚可歸結於天災。吃飯付費則是理所當然。遭遇地震,食客們保安全的自然反應必須得到尊重,但是,逃離危險之地後,食客就餐的事實並不因地震而被掩埋,食客付費的義務也還在。食客藉機逃單,不僅有違道德,也直接違反了合同法等民事法律。
如果有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識,有一些公認的公序良俗,或者最起碼的買賣付費意識,這些逃單的食客們,就應該地震警戒消除後,及時主動的返回餐廳返還應付的費用。
遭遇地震,不管是商家還是食客,都是“不幸的”,但是,越是在這種危險關頭,越是在是非曲直面前,越需要堅持道德底線,不踐踏法律紅線,這更能檢驗一些人的行為底線,或者檢驗一個社會基本的道德操守和法律共識的強弱。在這場難以預料的地震中,3名主動返還餐費的食客,他們的行為,猶如地震中堅挺不倒的高牆,又猶如黑暗中亮起的明燈,他們的行為樹起了一個標高。那些尚未返還費用的食客,有的確實有各種原因返還費用,但如果能夠儘快償還餐費,仍然不失是一種自我救贖。
房子在地震中倒塌是有價的,但是,如果假借逃離之意來逃單,這種侵害則是難以估量的。顯然,商家完全可以通過店內視頻內容,對逃單食客進行追索,那是另一回事。倘若真到了這一步,那麼,道德的保險作用就真的消失了。逃單人的價值觀也早就隨着震感的來臨而坍塌。
雪中送炭是種美德,但是,不乘人之危,也應該算是一種美德。利用商家在地震之時不能強制食客之機逃單,本身就是乘人之危,於商家增加負擔,於自己獲不當得利,不管從哪個方面講,逃單的食客,都需要返還應該支出的就餐費用。
天下無免費的午餐,與其獲得蠅頭小利,不如補上道德缺失的根基,與其得一時之利,不如讓自己始終在法律的框架之下安全前行。逃單錢財額度可能雖小,但卻無形中損滅一個人的品行,難免受到道德和法律的雙重譴責。(張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