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報:網聯平台是監管的必然
近日央行下發文件,明確要求非銀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由直連模式遷移至網聯平台處理,截止期限為2018年6月30日。業內人士表示,網聯這一專為第三方支付機構服務的支付清算平台的成立,凸顯了監管部門加強對第三方支付機構資金流向等監管的決心。
網聯即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清算平台,主要是為線上支付提供統一、公共的支付清算服務。從監管層面上講,它實際是支付行業的亡羊補牢,這要從支付體系的改變説起。傳統支付體系為央行主導、銀行和用户參與的三級模式,無論是轉賬還是消費都得經過銀行,央行也能掌握所有交易信息。第三方支付出現以後,就出現所謂“直連”模式,主要指第三方支付機構在自己體系內為客户建立虛擬賬户,同時直接連到多家銀行,並在不同銀行開設賬户。假如用户從銀行A向銀行B轉賬,而支付寶在這兩家銀行都有賬户,通過自己就能完成清算。這種模式的問題在於,第三方支付自己承擔結算,既繞過銀行,也繞過獨立清算機構,存在洗錢、套現獲利等風險。另外,第三方支付機構直連銀行的賬户有大量客户備付金,其利息回報往往可觀,同時也存在挪用、佔用風險,央行很早就提出了集中存管。
相比之下,網聯作為線上支付結算業務的專屬平台,目的就是剝離第三方支付機構的清算功能,切斷它們和銀行的直連,將線上支付清算拉回監管視野。也正因為第三方支付機構深知自己處於監管盲區,所以對網聯成立的表態大都是支持。不過,假如將網聯視作網絡版的銀聯,相信很多人心中都有一個疑問,即為什麼不直接併入銀聯?這是因為銀聯由各大銀行及傳統金融機構入股成立,第三方支付機構多遊離在體系外,而新版網聯的股東有大量第三方支付機構數量和入股比例,具有一定話語權,如央行及旗下子單位(支付清算協會等)共持有公司37%的股份,財付通、支付寶各佔9.61%,京東網銀在線佔4.71%。可見,網聯的成立既是第三方支付和傳統支付互相較量的結果,也意味着我國的支付清算市場正在走向有序競爭,前不久銀聯聯合各大銀行推出二維碼支付等,假若形成競爭,受益的終將是廣大消費者。
當然,無論以什麼形式納入監管,以何種方式展開競爭,對於消費者來説,最關心的是受不受影響。現在,得益於支付寶、微信等“無現金支付”方式,很多人已經越來越習慣於出門不帶錢包,一隻手機走天下,因此看到第三方支付被網聯“收編”,難免有些許疑問。但我覺得不需要擔心,除了更安全,首先是技術容量更大了,網聯的目標容量是每秒處理12萬筆,峯值期每秒18萬筆,理論上可以度過“雙11”“春節發紅包”等高峯期。另外就是收費問題,一些第三方支付機構的用户早已習慣了“免費時代”,並且天然地認為線上結算不需花錢,這其實也是一種誤解。支付平台早期不收取手續費,並不是因為清算環節沒有成本,而是平台墊資吸引用户,隨着流量趨向穩定,提現環節已經開始收取手續費了。目前,網聯還未提及收費問題,但有必要相信在市場化支付機構參與下,用户體驗只會越來越好。
網聯平台是具有中國特色支付體系下的必然產物,它承載了央行對支付行業“安全、公平和效率”的監管原則,必將深遠影響支付行業的格局。當然,它也最大程度體現出監管層面對新事物、新業態“包容審慎”的態度,相信通過將第三方支付納入統一監管,我國支付行業將迎來新的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