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輔大性侵案處置不當 台灣監察部門糾正教育部門
中新網8月10日電 據台灣“中央社”消息,台灣私立輔仁大學一起性侵案引發社會爭議,台灣當局“監察院”今天通過對“教育部”的糾正案,“監察委員”高鳳仙受訪表示,輔大未依規定通報社政機關,未有性侵專業輔導,要求“教育部”督導輔大改善。
輔大2015年發生一名學生涉嫌性侵酒醉的學姐,事隔多日後,受害者男友在網上發文指心理系處理不當,引起社會關注。輔大校教評會於今年2月,決議停聘前社會科學院院長夏林清一年,經“教育部”審核核准。
台“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內政及少數民族委員會今天通過高鳳仙提出的調查報告及對“教育部”的糾正案。高鳳仙説,教育部門遭糾正的理由為,輔大從副校長到生活輔導組長,有多位教育人員知悉此性侵案件,卻未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及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於24小時內通報社政機關,“教育部”迄今未依“性教法”規定給予裁罰,核有違失。
高鳳仙也列出輔大處理本案嚴重缺失,包括未積極聯繫被害人,依法未主動檢舉、介入關懷;輔大知道心理系工作小組違反“輔導人員應迴避事件調查”規定後,未提出任何究責、糾正及補救措施,也未依調查報告建議對當事人予以諮商輔導。輔大因處理缺失而遭“教育部”扣減新台幣400萬元補助款,“教育部”應督導輔大檢討改善。
高鳳仙指出,事發當時,有報警處理,卻未通報社政機關,她強調,性侵害需要非常專業的輔導,但輔大成立的工作小組成員皆沒有相關背景,校方也承認,工作小組進行13次輔導,最後是失敗的。
高鳳仙説,被害人及其男友均有創傷壓力症候羣,以為校方會給公道,後來發現沒有,被害人男友網上指控夏林清及工作小組有息事寧人或吃案情事,引發媒體報道及社會輿論爭議。
“監察院”二度約詢校方相關人員,高鳳仙説,夏林清承認有説過“不要站在一個受害者的位置”等語,但沒有惡意,夏林清認為自己本意不錯,卻遭別人曲解。對於高鳳仙指出,此案沒有按照程序通報,導入專業輔導背景的人來輔導,夏林清並沒有反對。
高鳳仙説,願意接受訪談的輔大學生,有些人認為繫上的處置沒有錯,但她認為輔導跟調查不能混在一起,輔導者也不能身兼調查者。
高鳳仙説,未對性侵當事人專業輔導,造成受害人二度傷害,夏林清被校方停聘,也連帶影響心理系的聲譽,是最不樂見的情形。
由於輔仁大學是私立大學,高鳳仙説,“監察院”職權行使無法直接進行對機關糾正或對行政人員彈劾,僅能對“教育部”提出糾正,請“教育部”督促輔大檢討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