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日報:爬樓族,沒有人該為你們的自私買單
8月5日,一組四個年輕人攀爬南京一座高樓塔頂的照片和視頻引發網友關注,他們舉着自拍杆坐在距離樓頂不到兩平方米的平台上,可謂驚心動魄。近年來,很多國家都出現了這類“爬樓族”,他們為了追求刺激挑戰各地的高樓大廈,這是勇敢還是莽撞?
常常看到社交網絡上有這樣的照片:幾個年輕人不用任何安全保護措施,站在施工中的摩天大樓樓頂,擺出或狂拽酷炫或小清新的造型,圍觀網友紛紛點贊,做膜拜狀。他們有一個專門的稱呼,叫“爬樓族”。當爬樓遇上攝影愛好者,尤其是當自拍成為一種新的潮流,社交網絡的炫耀屬性更大大助長了“爬樓族”的動力。
現在“爬樓族”早已是一個最常見的標籤和羣體,絕不再是一小撮人的另類愛好。還有很多爬樓愛好者,互相分享爬樓秘笈,哪裏機位好,哪裏保安比較嚴,都有人細緻指點。
很多跟風的愛好者,最可怕的在於“爬勝於拍”。就我個人看來,很多“爬樓族”拍出的照片並不怎麼好,但也許他們的目的就不是拍風景,而是把自己拍進去,潛台詞是“看我牛不牛!”要知道,絕大多數高樓頂端都是不允許公眾登頂的,更別説在建工地了,但“爬樓族”要的就是那種突破禁忌的刺激,為此喬裝打扮成建築工人、撬鎖等在所不惜。比如有一位圈中小有名氣的福州“爬樓族”就在接受媒體採訪時大言不慚:“爬樓人與駐守的工作人員鬥智鬥勇,最後突破重重關口,達到自己的預定目標。這種刺激比拍攝過程還興奮。”用無知者無畏形容這種行為,還真不是我刻薄。
爬樓成功,保安很可能因此被扣工資甚至丟工作;萬一出現事故,哪怕是“爬樓族”自己的責任,建築產權人也是要承擔連帶責任的。更何況爬樓涉嫌違法,損害公共利益。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未經許可爬樓屬於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情節較重的可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及罰款。很多看起來狂拽酷炫的“爬樓族”這時候又很傻很天真了,福州那位“爬樓族”曾説“關於違法這個問題,我還真沒想過”。
想拍一張好照片也好,想體驗一下高空攀登的快感也罷,其實只要不妨礙他人,不違反法律,都無可厚非。否則,不行就是不行,違法就是違法,沒有人應該為你的幼稚和自私買單。當然,國內也有很多高樓轉換思維,專門開放樓頂攝影,比如拍攝外灘萬國建築羣位置絕佳的外灘SOHO,就可以通過郵件預約頂樓機位。但怕就怕一些發燒友不是為了拍照,而是故作叛逆,故作很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