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電訊:城市濫用“洋名”有損文化自信
近日在西部某省調研時,不少羣眾向記者反映,當地一些“洋氣”的商場、樓宇名稱讓人摸不着頭腦。CCMALL是一個商場的名字,IBI是一個新經濟產業園區的名稱,CENTER OF THE SEINE是一處名為“塞納中央”的樓盤。這些“洋名”,既讓人感到費解,還在一些公務場合鬧出了笑話——有領導在會議發言時,將IBI念成“阿比阿”,也有念“ABA”的,不僅讓聽眾一頭霧水,也讓發言的嚴肅性大打折扣。
日本銀座、法國家樂福進入中國後,都起用了中文名稱;而中國一些城市卻熱衷用洋名,還有一些地方將IBI(分別是信息技術、生物科技、知識產權轉化的縮寫)等字母作為創業孵化器的名稱。起個好名字固然重要,但不一定非要用英語才顯得“高大上”。比如,浙江杭州的“夢想小鎮”,名字既有創新味道,又有中國韻味,一樣叫得響亮。非要在命名時雜糅英語,説到底是缺乏文化自信的表現。
幾年前,我國部分地區曾出現熱衷給樓盤取洋名的現象,到處都是香榭麗舍、埃菲爾……經過相關規範和治理後,這種現象得到了一定遏制。但從目前這些CCMALL、IBI的名稱來看,在東部地區被遏住的洋名、怪名,在西部一些地區有死灰復燃之勢。
一些人認為洋名聽着高端、大氣、上檔次,其實不然。最起碼一點,這些名字不符合羣眾的語言表達習慣。一些市民就曾反映,洋名、怪名念着拗口,寫起來費勁,聊天時提到這些名字,發音不準還會很尷尬。
“洋油”“洋火”“洋車”等特殊名詞,曾打上物質匱乏時代的烙印。它們既深植於老一輩人的記憶深處,也是對歷史的記錄。這些“洋字頭”,讓我們在回顧過去時更加奮發圖強。但是,在經濟全球化、中國經濟持續繁榮的當下,貪洋求怪的名字,不僅無助於提升知名度,反而是一種媚俗的表現。
有人認為,起個洋名、用個怪名沒什麼大不了,其實並非如此。做個類比吧:一部不尊重歷史的“抗日神劇”,看上去不會造成多大的負面影響,但其對歷史的不尊重及其示範效應,實質上很惡劣。如果抗日神劇越來越多,年輕人對歷史的認知、尊重和認同就會逐漸削弱。洋名怪名也是如此。過分“求洋”張揚“個性”,不僅會破壞城市肌理,深植於心的文化自信也會受影響。
文化自信已是繼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和制度自信之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第四個自信”。人們發自內心地認識到了中華民族文化的好,人們喜歡它、珍惜它、享受它,這就是一種文化自信。而起洋名、用怪名,破壞的正式這種文化自信。
唐詩宋詞、絲路花雨……傳統文化中的優質基因從未失傳,那些美妙的詞語並不僅僅呈現在典籍中,而是已成為我們生活的一部分。面對五千年來積累的那麼多優秀詞彙,放着好好的中文詞語不用,非要冠個洋名,這種媚俗做法讓人遺憾。
樓宇、商圈、創業產業園等,除了使用功能之外,還關乎一個地方的形象,久而久之也會成為一種文化標誌。必須強調的是,指出洋名的問題,並不意味着我們排斥外來文化。相反,中華文明在發展繁榮的過程中,一直都在借鑑、吸收他文化的長處。但是,這絕不是盲目“求洋”、簡單模仿。
河南省鄭州市曾經一度“洋樓盤”氾濫,針對這一亂象,當地頒佈適用範圍包括城鎮、樓羣(含樓、門號碼)、建築物等名稱的《地名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並開展相應治理後,濫用“洋名”大為減少。而記者查閲一些西北省區的相關細則時發現,要麼適用範圍有限,要麼乾脆對“洋名”“怪名”壓根就沒有應對的實施細則,沒有相關約束。
在中國社會里濫用“洋名”,並非“私事”,這股媚俗的歪風亟須受到關注和糾偏。有公眾建議,在通過媒體等渠道積極倡導少用“洋名怪名”的同時,還需有相應法律法規助力,真正遏制一些媚俗者的衝動。這既是回應公眾關切的積極姿態,也是增強文化自信的切實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