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大建:發展共享汽車要適度和規範
作者:诸大建
交通運輸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日前發佈《關於促進小微型客車租賃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對汽車分時租賃模式,也就是大家常説的“共享汽車”進行了規範。不少人有疑問,覺得共享汽車雖然已經在一些城市出現,但尚未形成規模,怎麼政策這麼快就出台了?共享汽車會像網約車、共享單車那樣成為下一個風口嗎?
筆者以為,對於共享汽車,有三點可以強調。第一是鼓勵。共享汽車是共享經濟內的又一重要領域。同共享單車一樣,它將成為中國城市交通體系裏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它的目標是有效降低購買和擁有汽車的數量。這是要鼓勵它的初衷。
現在大家對汽車的態度還是追求擁有。但在搞分享經濟研究的人看來,擁有已經過時,今後更加時尚的是“不求擁有,但求所用”。比如十個人先後出行,如果都追求擁有汽車的話,那麼就需要10輛車。如果追求使用,一輛就可能解決問題。這樣一來,城市空間,包括停車空間和出行空間,都能得到更有效的利用。所以,今後一個社會效率的高低,要看物品週轉使用的效率。
第二是適度。共享汽車整個市場現在不太火爆,以後也不會太火爆。共享汽車雖然要替代私家車,但它同樣也是汽車,只要使用汽車,對空間能源的使用都是相對低效的。停放一輛汽車的空間可以停八九輛自行車,馬路上機動車道佔用的面積比人行道、自行車道也大得多。所以中國的城市交通,要提倡公共交通加上共享出行。
如果有人認為共享汽車會是下一個風口,那麼他需要了解相對共享單車,共享汽車的鼓勵性更弱。它在汽車牌照、停車空間等方面都會受到限制。所以資本不要以為會出現一輪共享汽車熱,然後就拼命地鼓吹。
第三是防範。要防止共享汽車企業的不安全、金錢的不安全、租賃的不安全。要避免出現共享單車那些陷入爭議的問題,如押金、亂停亂放、信用等等。租車的人必須雙證(身份證、駕駛證)齊全,汽車共享企業也要有檢驗這兩證的資質。
有人覺得共享汽車還沒火爆呢,怎麼指導意見就出台了。當初對網約車、共享單車,都是讓子彈飛一會兒,然後才出台政策。而共享汽車的大規模實踐還未出現,相關部門已經預見到可能會出現的一些情況,並加以控制。從某種角度看,這種政策文件是超前的,是中國政府對共享經濟的一種制度性探索。
搞共享汽車意在把潛在購車人羣的數量降下去,從源頭上減少城市特別是大城市不斷增加的汽車保有量。實現這個目標的希望很大,但效果有限。只靠共享汽車解決不了城市交通難題。應該把它同整個城市交通體系融合起來,各個環節一起發展,發揮作用。試想,如果公交不方便、最後一公里不解決,那麼恐怕有些人仍會選擇開車。因此,需要綜合施策,才能打通全身脈絡,只點一個穴位恐怕不好使。(作者是同濟大學可持續發展與新型城鎮化智庫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