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遣送台籍嫌犯到大陸 4人被台當局緊急攔下
海外網8月14日電 日前,印度尼西亞政府欲將台籍詐騙犯嫌遣送至中國大陸,不料,卻遭“台駐印度尼西亞代表處”官員在印度尼西亞警局緊急攔下,並堅稱要讓這4名台籍嫌犯返台受審。
印度尼西亞警方與中國大陸合作於7月底分別在雅加達、泗水、巴厘島及巴淡島等地逮捕共143名跨國電信詐騙犯嫌,其中22人為台籍嫌犯。據台外事部門發言人當時稱,3日只遣送了其中的18人,仍有4人滯留印尼。
據台灣“中央社”14日報道,印度尼西亞警方原本打算將涉及電信詐騙案的所有台籍嫌犯都遣送至中國大陸,但“台駐印度尼西亞代表處”官員在雅加達警局緊急攔下4名台籍嫌犯。據瞭解,經調查後,由印度尼西亞政府以違反移民法為由將4名台灣人遣返回台。
台媒報道稱,這4名台籍嫌犯原本極有可能被送至大陸。據悉,雅加達警局2日晚間發佈記者會採訪通知給印尼各大媒體,通知內容是“印度尼西亞警方將與中國警方於3日上午8時在雅加達警局舉行聯合記者會,隨後將把嫌犯遣送至天津。”
“台駐印度尼西亞代表處”獲得消息後,3日一大早派台“移民署”秘書林文祥及台“刑事局”駐印度尼西亞警察聯絡官李堅志趕赴原本預訂舉行記者會的雅加達警局,準備向印度尼西亞警方表達抗議。
不料,大批守候在雅加達警局的國內外媒體臨時被警方通知轉移陣地,搭乘警局安排的巴士前往雅加達國際機場,拍攝警方押送詐騙嫌犯的過程。
據報道,就在一批批嫌犯陸續被押送上車,準備前往機場遣送至中國大陸之際,林文祥和李堅志沿着警局四周,循着被押解的嫌犯隊伍尋找台籍嫌犯的蹤跡,並大聲高喊:“有沒有台灣人?”隨後在警局一處拘留所內,聽到有台灣人的回應。於是李堅志急忙衝入拘留所內,要求印度尼西亞警方不得遣送嫌犯至大陸。
據海外網瞭解,台灣對於電信詐騙沒有單獨“立法”,而是以普通的“欺詐罪”來審判,最高刑期是5年;如果在大陸,詐騙罪最高為無期徒刑。電信詐騙犯罪活動愈演愈烈,而以往被遣返回台灣的犯罪嫌疑人,並未得到嚴厲懲治,被輕判甚至無罪釋放,許多人又重操舊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