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檢主任“榜首”落榜 邱太三:無權決定人選
華夏經緯網8月15日訊:據台灣媒體報道,近期一、二審檢察官人事異動,桃園地檢署連續2年票選榜首的蔡鴻仁檢察官都與調升主任無緣,引起熱烈討論,台“法務部長”邱太三昨日指出,所有符合資格的人選由人審會篩選,提供“部長”來決定,“部長”沒有決定人選的權力,一定會有遺珠之憾,“這次沒有也許他們下次就會有”。
對於優秀人員未能調升,桃園地檢署檢察官王鈺玟昨天出席劍青檢改研討會提及此事甚至哽咽地説,派主任不應該是政治酬庸、犒賞,希望“法務部”能夠提出改革時程。
邱太三上午出席“矯正署”舉辦的“矯正GO廉能”系列活動時表示,檢察人事制度在“法院組織法”內有規定,所有有意願或符合資格的人,先由人審會將符合資格人的名單送到“法務部”,“部”裏再召集相關人員,並且由“高檢署”還有各人事單位綜合討論這些人過去各項表現及案例,再來做決定。
他指出,因為人審會提供的名單人數是調升名額的1.5倍,像檢察長就有多達2倍的人選,所以一定會有遺珠之憾,只要經過人審會提出的名單都是優秀的人選,“這次沒有也許他們下次就會有”。
對於人事,邱太三強調,所有符合資格的人選由人審會篩選,提供“部長”來決定,“部長”沒有決定人選的權力,在檢方,一定會有遺珠之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