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報:面對隱私,輿論要懂得適可而止
一些人在標榜的正義背後藏着一顆八卦的心,但八卦歸八卦,法律的底線還是要守的。面對未成年人和隱私,媒體要弄清楚法律的邊界,輿論要懂得適可而止
8月12日下午,在南京高鐵南站候車室,一個十歲左右的小女孩被一名年輕男子公開猥褻的新聞引發廣泛關注。8月14日上午11時,有媒體從南京鐵路警方獲悉,猥褻女童的涉事小夥已被南京鐵路警方抓獲,相關情況還在進一步調查核實中。
從新聞傳播學的角度講,這屬於一條羣眾參與度極高的新聞,無論何種專業背景或是文化程度,只要是正常人大抵可以得出同樣的結論,作出同樣的判斷。正是這種共同性才讓此類新聞成為爆款。更何況這個事情本身就是由在場羣眾自發拍照,並事後報警,引發警方行動的。
如果事件就到此為止,那麼此事堪稱警民合作的典範。對壞人壞事,羣眾有敏感,警方有行動,而且是第一時間、反應迅速、配合默契。但是事情一旦上升為公共事件,輿論的不可控性就表現得十分明顯。猜測嫌疑人身份者有之,杜撰當事人關係者有之,還有人僅僅因為長得像當事人而“躺槍”。原本的一個新聞事件在各方廣泛的參與和傳播中幾乎要變成小説素材了。
針對此事,南京鐵路警方是這麼説的,因此事件的特殊性質,請廣大網友積極配合,既要嚴懲違法行為,更要全力保護未成年人的隱私,不宜公開討論相關人員的信息和相關情況,防止對相關人員造成不必要的傷害。
警方這種説法是有所指的。從法律上講,除涉及國家機密以外,有兩類案件是不應該公開併成為公共話題的,一是涉及個人隱私,二是涉及未成年人。此案兩者都佔,所以公安機關表態非常慎重,也提醒廣大網友和媒體有底線意識,適可而止。
但或許是為了追求“眼球經濟”,越是公眾感興趣的話題,一些媒體越要體現出“扒糞”精神,深挖不止。如果是專業媒體“扒”的話可能還會有所顧忌,可自媒體時代人人都有麥克風,人人都是傳播者,一些缺乏專業能力和自律意識的自媒體,在傳播過程中難保不會誤傷他人,難保不會傷害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所以在這個問題上,警方的提醒可謂非常有必要,“既要嚴懲違法行為,更要全力保護未成年人的隱私”。
事實上,此類的教訓此前有過不少,在李某某案中不僅是媒體,連一些專業律師也無視職業道德,突破底線揭人隱私。還有在唐慧女兒案中,一些媒體也不能守好法律與新聞之間的界限,一再過度渲染未成年人的受害情節。而此案,如果再任由一些人擴大和渲染的話,也很可能出現同樣的結果。
涉及隱私和未成年人的案件屬於不宜公開的特殊案件,這項法律規定不僅是針對司法機關的,也是針對包括媒體和個人在內所有的公民、法人以及社會組織的。近年來,隨着媒體的不斷反思與調整,現在大多數專業新聞媒體已經可以做到自我約束,但是依然有一些“不那麼專業的媒體”試圖裹挾輿論、做揭人隱私、侵犯未成年人權益的違法之事。這不僅很危險,同時也很容易給自己招來麻煩。
就南京高鐵站發生的猥褻女童案來説,警方積極行動,抓獲了涉事嫌疑人,案件已經進入了司法程序。相信警方,也相信法律會給違法犯罪者以應有的懲罰,這就夠了。既沒必要喊打喊殺,也沒必要一定要知道當事人姓甚名誰、家住哪裏,彼此之間是什麼關係,背後又有什麼故事。不可否認,一些人在標榜的正義背後藏着一顆八卦的心,但八卦歸八卦,法律的底線還是要守的。面對未成年人和隱私,媒體要弄清楚法律的邊界,輿論要懂得適可而止。